[心得] 什麼是「屬靈遮蓋」?

作者: okipage (尖嘴雁)   2011-07-03 08:55:05
http://cbol.fhl.net/cover/cover287.html
什麼是「屬靈遮蓋」?
作者 黃春生 2011.06.26
面對現今教會流行的「新名詞」、「新教義」,我們常常會聽不懂。甚至,
這些新名詞造成教義上的混亂、誤解。新興的教派或靈恩運動出現以來,一
大堆新名詞、新教義紛紛出籠,若是沒有正確的認識,真的會使信仰的本質
改變。
古典的教義與名詞,是兩千年來基督徒所傳承下來的。當我閱讀一百多年前馬
偕博士的日記,我發現我能清楚知道他所講的教義與真理。他講的,和我信的
,和宗教改革時期馬丁路德、加爾文講的是一樣的東西。我從小所學習的聖經
與教義,和那些信仰前輩所傳講的教義是一樣的。
說真的,假使今天加爾文、馬丁路德、馬偕牧師在世,他們聽到這些「新名詞」
,大概也會愣住,發現自己「才疏學淺」,雖然聖經非常熟、雖然可以寫出許多
信仰真理的曠世巨著,但他們面對這些「新名詞」,大概也會發現自己好像一個
無知的三歲小孩一樣,必須重新學習新教義。
一般來說,「教義名詞」的判準,大概有三:1. 聖經有沒有這個詞彙?2. 此詞彙
是否抵觸其他教義?3. 假使聖經無此詞彙,那麼此新創詞彙(如,三位一體、
原罪)是否合乎全本聖經的檢驗?
我發現現代出現的「新名詞」若不加以詮釋,可能會誤導純正的教義。就舉「屬靈
遮蓋」一詞來說,這句話的意義為何?有聖經依據嗎?
我查閱神學辭典查不到,利用電腦搜尋所有中文翻譯的聖經都找不到。查閱十種英文
版聖經,也沒有發現「Spiritual Covering」。換言之,這詞彙是過去兩千年的歷世
歷代聖徒所不知道,而是出現在今天的教會中。我知道,有許多維持傳統教義的教會
,他們不使用這類「新名詞」。有時這類新詞彙若是以字面來看,就常被誤解,就有
人將「屬靈遮蓋」誤解是「找一個道行比較高的來護法」,當然這很違背基督教義。
那麼「屬靈遮蓋」這一個詞彙是哪裡來?查考後,發現最先使用的是美國五旬節教派
,而中文乃是直接從「Spiritual Covering」翻譯過來的。我們若不以指責的口吻來
批判「屬靈遮蓋」,而以詮釋的態度來認識時,我們會有更開通的眼界。
首先,我們來想「屬靈遮蓋」的目的是什麼?至少有三,1. 避免我們犯錯。2. 赦免
我們的過犯。3. 幫助我們抵擋惡者的攻擊。在聖經裡,誰可以滿足這些目的,而成為
他人的遮蓋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上帝本身。
此外,「屬靈遮蓋」可以用在人的身上嗎?這一點是引起許多人爭議的一點。
有牧師在詮釋出埃及記十七章8-15節時,就認為以色列人在抵抗亞瑪力人時,得勝的關
鍵乃在於摩西對約書亞的遮蓋。但同時,也是高舉上帝權柄的征戰。
彼得前書四章8節可能是最直接說到人可以彼此遮蓋,經文這樣記載說:「最要緊的是
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cover)許多的罪。」
此外,「屬靈遮蓋」用在人的身上,也常用來指稱教會的次序、權柄,保羅說:「凡事
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十四章40節)。在這樣的詮釋底下,我們可以
說,沒有得到權柄人物或組織的授權,就沒有次序,沒有次序就沒有遮蓋。
基督徒習慣教會生活之後,逐漸熟悉許多的「信仰語言」,但這些信仰語言或是詞彙,若
不加以詮釋或認識,其實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因此,古典的教義詞彙我們需要認識,對現
代的「新名詞」我們更要謹慎使用。若能更精確使用這些詞彙,我想對我們的信仰都會有
幫助的。
=============================================================================
下面是我的回應: 不過已是2005年寫的東西了
基督教的術語真的多到可以編一本書了(剛去查了,還真的有一本書叫做
『基督教術語入門』)。基督徒常常用一些基督教「術語」,讓初入門的人摸不
著頭腦,基督徒不說「溝通、聊天」,卻說「交通、分享」(別人還以為是在討
論塞車問題咧)。基督徒不說「一起做工」,卻說「同工」(很多人還以為是『
童工』呢!)。基督徒不說「他是好基督徒」,卻說「他很屬靈」(別人還以為
是『屬零』呢!)基督徒不說「感覺很好」,卻說「很釋放」 (別人可能會追問
『你釋放什麼??』)。基督徒常說「異象」、「負擔」、「看見」、、、、好
像說越多術語的人,越「屬靈」。我常在想,要怎樣才能把基督教的「術語」用
別的方式說,讓人家感到親切,不會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不會因為我們的術語讓
人很難入基督教的門。耶穌對會眾說的話是大眾用語,他也不用拉比那些神學術
語(好像不這樣做,學問就不高深),這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
、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
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 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
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
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就如同長老會的宣教士一百多年前來台,他們說的是當時的語言:台語。
他們也投身於這個閩南文化。現在的長老會已經開始有國語禮拜,因為族
群文化在改變,教會的本質不變,但是方法應該可以變。
貼近需要福音的族群,用他們懂得的話傳講,這是重要的。
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