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Re: [問卦] 誤判率才1%,為什麼廢死要因

作者: alchem (mathematician)   2015-06-07 00:38:05
作者 Anjou (小潔我愛妳)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Re: [問卦] 誤判率才1%,為什麼廢死要因噎廢食?
時間 Sat Jun 6 21:42: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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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Anjou (小潔我愛妳)》之銘言:
: : 作者: Anjou (小潔我愛妳)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Re: [問卦] 誤判率才1%,為什麼廢死要因噎廢食?
: : 時間: Sat Jun 6 17:29:08 2015
: : 廢死這個議題其實是宗教議題而不是政治議題
: : 只是廢死聯盟不能公開說這是宗教議題 必須要包裝成政治議題
: : 而在美國 這個問題就是徹徹底底的宗教問題
: : 因為美國是以聖經立國的國家
: : 美國總統都必須要手按聖經宣誓就任
: : 為什麼要廢死??
: : 因為國家沒有權力殺人 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是屬於上帝的權力
原PO上面這句話是適用於墮胎(不可以剝奪生命),完全不適用於犯殺人罪,以下都是
出於聖經:
(太5: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出20:13) 不可殺人。
(民35:16~18)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
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民35:31~33)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那逃到
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這樣,你們就
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
就不得潔淨(潔淨原文作贖)。
【注意】上述民數記35章說的是故意殺人者,該章另有誤殺人者,民數記35章記載聖經
中對故意殺人者與誤殺人者處理方式不同。
: : 沒有宗教信仰的人根本看不懂這集
: : 不懂泛基督教信仰 就不會理解廢死的精神
以上完全是聖經的說法,還有哪一位自認為是基督徒的有意見?支持廢死是你個人的事
,奉勸支持廢死者別利用宗教拿基督信仰來背書,更遑論「殺人償命,天公地道」。
另推本版 #1LSigU0W 6/06 springxx R: [問卦] 誤判率才1%,為什麼廢死要因噎
廢食?
: :簡單的說
: :這是出自上帝的律法
: :上帝的律法並沒有否定死刑 但是不代表死刑應該由政府來執行
: :(出20:13) 不可殺人。 You shall not murder.
: :英文版的翻譯應該是不能謀殺人
: :民數三十五章很長 你只是引了裡面的一段
: :誤殺人的可以進入逃城 等待會眾的審判
: :舊約裡面這些犯殺人罪的 要會眾審判
: :而且會眾不可只聽一個證人 必須要有多位證人
: :這是正確的 就當時的時代而言 這也是合理的律法
: :我們沒有否認依據上帝的律法而執行死刑是不對的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上帝的律法對於猶太人的部分 跟新約是有極大的衝突
: :而且要注意 這並不是由君權來執行死刑
: :而是會眾 大祭司來審判 以神之名而行
: :看看聖經裡面第一樁謀殺案
: :該隱殺亞伯 耶和華怎麼判決的
: :創四章
: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 :耶和華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
: :他。
: :這才是基督教的廢死最早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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