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神有一位教師拿了華神的公費出國讀神學博士後回華神服務,
後來嫁給非基督徒醫生,被調職成為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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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郭老師登記結婚的時候,院長不知道,其他的老師或行政同工也都不知道
這不是瞞得密不透風嗎?
而她以前在華神唸過道碩,大概也了解華神的核心價值和立校傳統吧!
所以才擔心一講的話立刻會引起軒然大波,可能這個婚也結不成了不是嗎
否則何必先斬後奏呢?
如果她認為都沒有必要告知,那就永遠都不要講嘛!
這不只是我個人感到質疑的
相信這也是很多人不能夠認同的地方
至於事後再扯什麼路德神學,那都是多說的話
不管你們如何對我砲聲隆隆大加撻伐
我要說的話,基本上並沒有什麼改變
至於你們說我沒有榜樣啊,自以為義批評論斷啊,讀法律研究所被退學啦,甚至不適合作
牧師啦
等等用盡一切往我臉上破髒水的話
嗐,我就不一一回應了,因為再多講下去都是模糊焦點
如果郭老師不願意將此事披露於眾接受公評的話
或只能接受聲援她不,支持她的所謂“正義之聲”
就請她刪除我近日來對此一切的po文
讓整個臉書版面都是聲援她,支持她,而責難華神的話
就讓你們這些同溫層的人在此相互取暖,打氣加油
也可以啊!!
我們就靜待華神進一步的處理和說明
講教育是不敢,就當作在主裡坦誠的分享也是很好
2001年我報考華神道碩的時候,華神白紙黑字的要求,若報考者已婚需夫妻一起來華神口
試
當時我們住高雄,我們家老大才剛出生還未滿週歲,我們兩大一小也是要一起來華神
口試時華神的老師不但問我太太有沒有信主?
更問我太太支不支持我來華神讀書接受裝備?
既然華神的學生都要求夫妻是基督徒且需同心支持,那麼作為華神專任的老師,又怎麼可
能以和未信主結婚的榜樣來教導學生呢?
這已經超過我們的理解了
再說
以周學信老師來講,他當初來華神的時候不過30歲,他只是想和美蓉師母交往,都需要問
過院長的意思同不同意?
這就表示,他有團契生活與彼此委身的觀念
他知道不只是來這裡教書有份工作而已,他更知道他屬於華神團隊的一員,在基督裡是互
為肢體,要彼此分享代禱,彼此委身與扶持
而現在的老師竟然會認為結婚是她自己的事情,沒有那麼多公公婆婆可以管( 華神的老
師都有穩定的教會生活在事奉嗎?這不無疑問),
甚至連一路看好她,提攜她,推薦她來華神任教的蔡院長都可以瞞在鼓裡,來個先斬後奏
,
至今還不認為自己有錯,還帶了一個作律師的妹妹來找學校,以勞基法,就業服務法來理
論這就更讓人驚訝與搖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