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一屆明仁盃全國橋藝錦標賽比賽辦法
一、比賽宗旨:為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培養團隊精神。提升橋藝技術,創造祥和社會。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橋藝委員會、苗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苗栗縣明仁國民中學
四、協辦單位:苗栗縣體育總會橋藝委員會、明仁國中家長會
五、比賽時間和地點:
(一)、比賽時間:102年2月3日(星期日)8.30至17.30
(雙人賽:102年2月2日(星期六)13:00至17:30)
(二)、比賽地點:苗栗縣立明仁國民中學自強館(苗栗市福麗里電台10號)
(三)、比賽網址:http://www.mln.mlc.edu.tw/mln/
六、比賽項目:
(一)、甲組團體賽
(二)、乙組團體賽。
(三)、公開雙人賽
七、參加辦法:
(一)、參賽資格:
1、甲組: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資格比照本年度全國大專盃),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2、乙組: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高中職、國中小女學生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
生,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入選U21青年國手請參加甲組比賽)
3.公開雙人賽:限設籍、苗栗縣社會人士、就讀苗栗縣學生或明仁國中歷屆校友。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開始報名,1月20日報名截止。
(三)、諮詢電話:苗栗縣立明仁國中 吳主任:0953122689 溫老師:0963346320
(四)、報名郵箱:b660616@hotmail.com
(五)、報名費用:團體賽參賽選手,報到時依參賽人數每人繳交新台幣100元。
八、競賽辦法:
(一)、團體賽依參賽隊伍採用瑞士移位制或單循環團體賽,共賽七輪,每輪打8副牌,以
七輪總積分確定名次。(主辦單位得視參賽隊數多寡,彈性調整)
(二)、公開雙人賽依參加隊數採米契爾或浩威爾方式進行。
(三)、比賽全程採機器發牌。
(四)、領隊會抽籤確定首輪對手,如採用瑞士制編排,同一個學校的隊不相遇為原則。
(五)、比賽不允許使用心理叫。非自然性叫品要提示。
(六)、採用中華民國橋牌協會頒布的最新規則和輔助辦法。VP採計2013年20-0對照表
九、時間安排:
日期 時 間 項 目
2月2日 12:30-13:00 雙人賽報到
13:00-17:30 雙人賽
17:40 頒獎
2月3日 8:30~ 9:00 團體賽報到
9:00~10:10 第一輪比賽
10:15~11:25 第二輪比賽
11:30~12:30 第三輪比賽
12:30~13:00 午 餐
13:00~14:10 第四輪比賽
14:15~15:25 第五輪比賽
15:30~16:40 第六輪比賽
16:45~17:55 第七輪比賽
18:00~18:20 閉幕式
十、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團體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個人獎牌一面。
(二)、團體賽獎金:
甲組: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乙組: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
(三)、雙人賽:第一名1對,第二名2對,第三名3對,各頒發獎盃每人一座
十一、注意事項:
(一)、各隊賽員名單於第一場開始前完成確認,開賽後不得再更改。。
(二)、賽員於比賽中務必遵循大會裁判之指示,並請配合賽程安排,以維持秩序及比
賽進行之順暢。
(三)、如對裁判判決有異議者,可依橋規提報上訴委員會處理之。
(四)、會場全面禁菸。此外為了賽場的舒適及整潔,請勿隨意丟棄垃圾,並請隨時協
助整理週遭環境。如有嚴重違規者,由大會裁判決定處分。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公佈,實施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