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FCC重新定義寬頻:下載速率至少25Mbps
台灣今年會有什麼變化呢???
為了反應寬頻技術及市場的成長與消費者需求,美國FCC修改寬頻定義,把2010年設立的
下載4Mbps、上傳1Mbps的寬頻標準提高到下載25Mbps與上傳3Mbps,而本周出爐的美國寬
頻報告已採用新標準,顯示有17%的美國人無法存取寬頻服務,而且城鄉差距頗大。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周四(1/29)指出,
為了反應寬頻技術及市場的成長與消費者需求,修改寬頻的定義,把2010年設立的下載
4Mbps、上傳1Mbps的寬頻標準提高到下載25Mbps與上傳3Mbps,而本周出爐的美國寬頻報
告已採用新標準,顯示有17%的美國人無法存取寬頻服務,而且城鄉差距頗大。
FCC主席Tom Wheeler表示,原來每秒4MB的下載速度(4Mbps)是在2010年所設立的寬頻標
準,當時蘋果甚至還未推出iPad,而這幾年來,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與市場皆已有所改變,
4Mbps已不足以順暢地串流一部高畫質影片,更何況具備網路的美國家庭平均擁有7台連網
裝置,4Mbps顯然已不敷使用。
Wheeler說明,25Mbps的新標準則是來自應用程式暨服務供應商、消費者與寬頻服務供應
商的共識,ISP業者通常會建議使用多款連網裝置的消費者選擇25Mbps以上的速率服務,
只有單一連網裝置才會推薦10Mbps,而且愈來愈多的高品質內容也愈來愈耗寬頻。
基於此一新標準的美國寬頻報告顯示,整體而言約有17%美國人無法存取寬頻,都會地區
無法存取寬頻的人口比例為8%,而偏遠地區無法存取寬頻服務的人口比例則高達53%,透
露出寬頻服務的城鄉差距。
美國國會對於寬頻有明確的定義,指的是具備高品質的連網能力以讓使用者可傳送或接收
高品質的聲音、圖像及影片服務。FCC也已發出調查通知書,尋求各種建議以盡快讓所有
的美國人都能存取符合新標準的寬頻服務。(編譯/陳曉莉)
資料來源:http://www.ithome.com.tw/news/9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