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親戚原本想要參考我的作法 將家裡凱擘解約 用4g上網就好 而且家裡也只有該位親戚
有使用網路,但是凱擘的申辦者沒有住家裡,最近被被凱擘勸說同意續約2年,因為親戚
不想在完全不知細節的狀況下跟家人討論,所以詢問我的意見。
就我的經驗 以前凱擘似乎是簽1年約送1個月網路?那是第1個月送嗎?違約金只是
該月網路費嗎?所以以此類推 兩年約應該也是送兩個月?也是在前兩個月送?不管如
何,違約金只是把已享用的免費網路再付給凱擘,也算合情合理,不影響親戚原先的
打算,或是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嗎?
非常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