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什麼是業
由什麼來決定有情的結生呢?由業。
對於佛弟子來說,「業」應該是最熟悉不過了。
佛弟子要相信四件事,
一、佛陀;
二、法;
三、僧;
四、業果法則,也稱因果律。
業果法則很重要,因為生命的運作取決於業果法則,佛陀所揭示的世間法,
就是由業果法則貫穿的,稱為緣起(panicca-samuppada)。
雖然我們都相信業,但要詳細瞭解業,清楚業的運作,
在這方面還有很廣闊的領域供我們深入學習。
業(kamma),源於巴利語字根√kar-做,字面意思是「做、行為、造作」。
kar加上尾碼ma,梵語組合為karma,巴利語則讀為kamma。
任何身、語、意方面有意志的行為(好或不好)都是業,
表現在道德上,稱為善業或不善業。
在勝義諦上,業是指善與不善之思(kusala akusala cetana)。
在一種心裡,唯有思心所才能夠造業。
佛陀在《增支部》中說:sCetanahau, bhikkhave, kammau vadami.
cetayitva kammau karoti - kayena vacaya manasa.u
「諸比庫,我說思即是業。因思而造作身、語、意之業。」(A.6.63)
在《上集》講到遍一切心心所的時候,其中有一種是思心所 (cetana),
思心所的作用是造業。
它不僅自己造業,而且可以組織其他心所一起造業,
就如公司的經理一樣,既要自己工作,又要督促其他職員工作。
同樣,思心所不僅自己執行認知對象的作用,還要促使其他心所一起運作。
因為有了思(動機、意志),才有身體的行動、語言的表達、心的思惟等。
除了佛陀與諸阿拉漢之外,任何思都是業。
佛陀與諸阿拉漢的心念裡雖然也有思心所,但是由於他們已經斷盡了煩惱,
所以既沒有善速行,也沒有不善速行,他們的速行心只是唯作心。
既然是唯作,就不會留下業。
換言之,佛陀以及一切漏盡者,雖然有身體的行為、語言的表達及心的思惟,
但純粹只是造作而沒有業,不會留下任何業的種子(業力)。
對於凡夫和有學聖者來說,速行心不是善就是不善,而無論善與不善,都屬於業。
無意的、無念的、無心的行為並不構成業,因為沒有造業的重要因素──思。
這是判斷有沒有造業的一種方法。
一個人走路時無意中踩死條蟲子,因為他沒有意圖(思)要把蟲子踩死,
所以他既沒有造殺生的業,也沒有違犯殺生學處。
甚至開車時魯莽撞死人,在法律上可能要追究責任,但是在業的範疇裡,
因為不是故意撞死人,所以並沒有造殺生的業,也沒有違犯殺生學處。
為什麼呢?因為沒有殺人的思。
在《律藏》裡講到:
有很多比庫在進行建築工事,其中一位比庫不小心,失手掉下一塊石頭,
砸死下面的一位比庫。
佛陀說那位比庫因為沒有殺心,所以並沒有違犯殺人學處。
因此,若沒有惡的、不善的意圖,就不會構成惡業、不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