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idha (東岐明)》之銘言:
: 以下謹針對誤解問題說明。
: ※ 引述《ilvepce (求真求圓融求和平)》之銘言:
: : 你這個說法連很多南傳學人都不能接受,甚至違背經教。真正上根器者或愈接近佛世
: : 的行者,都是修四禪八定得俱解脫。
: : 而純觀行則是在兩千年後才開始應機。斯里蘭卡佛學博士釋洞恆的博士論文(佛教的禪
: : 定與解脫)更是普遍考察巴利三藏與阿含提出一個結論: 不修定無法解脫。
: 我的意思並非上乘沒有修定,而是解脫慧力必須來自修觀。
: 而大乘所言的小乘觀法,往往還是限於修定,並非真正修觀。
這我確定樓主完全誤解。
就您所說的而言: 小乘限於修定並不正確。下段會說明。
: : 你這恐怕是誤解說一切有部,經量部或俱舍論的方法。
: : 根據俱舍論的內容來看,它很明白的寫出先觀身受心法,如下偈語:
: : 依已修成止 為觀修念住 以自相共相 觀身受心法
: : 自性聞等慧 餘相雜所緣 說次第隨生 治倒故唯四
: : 他並無直接叫你"觀身不淨...."。這個口訣說實在是為方便大家如理作意用的。目的
: : 是讓信徒平時能夠經常觀照,增強出離心。
: : 以禪師的立場來看,他一定是叫你先觀四念住,不會告訴你要觀成什麼。例如本論,
: : 他指出要自相(各自的特性)與共相(共同的特性,二個一組或三個一組或全部)二個
: : 部分。
: : 但以論師的立場,他就會把目的寫出來。
: : 例如: 別相念住: "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顛倒。"
: : 總相念住: "總觀所緣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 空非我。"
: : 再者,這種四念住的觀法與部派的禪師教學傳統有很大的觀係。而且絕非如您所述在
: : 修定。
: : 修定的部分,在別相念處的前一個,也就是五停心觀。讓心成為"心一境性"。
: : 另外,西北印的部派佛教的禪法對中國影響極大,在天台慧思禪師的著作裏也有談到
: : 四念處的修習,但只有看到身念住的詞語,沒有看到"觀身不淨"這種用語。
: : 而您提的修法,請小心確定是否為部派自己的別說,或是論上才看得到的修法。
: 希望是我誤解!
: 所謂 "此四念住如次治彼淨樂常我四種顛倒。"
: 就是指以「身受心法」四處如此次序對治「淨樂常我」的顛倒見解,
: 所以才會對應而有「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的說法。
: 但當有修法有對治之相,心想就會有對應的定境取相,就非正念觀照。
: 希望是我所讀大乘書籍有誤,但我所讀修法說明,判斷並非正確慧觀方法。
: 至於"總觀所緣身等四境修四行相。所謂非常、苦、空、非我。"
這你誤解了。對治「淨樂常我」的顛倒見解不就是所有佛教共同的教說嗎?
而且這四個特質不是分別對應到一般凡夫對身受心法的謬見嗎?
我們可以從經論來看: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三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二
"經說。於身住循身觀名身念住。餘三亦然。 諸循觀名唯目慧體。非慧無有
循觀用故。...............................若有能於身住循身觀。緣身
念得住乃至廣 說。世尊亦說。若有於身住循身觀者念便住不謬。然有經言
。此四念住由何故集。由 何故滅。食觸名色作意集故。如次令身受心法集。"
從此段可知: 他的觀法是"身住循身觀"乃至"受住循受觀"..等等。也就是"
觀身如身","觀受如受"...,。而大乘的大般若經也是一樣的說法。比如: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八
"﹝經﹞佛告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摩訶衍,
所謂四念處。何等四?須菩提!菩薩摩訶薩,內身中循身觀,亦無身覺,以
不可得故。外身中、內外身中循身觀,亦無身覺,以不可得故。勤精進一心
,除世間貪憂。內受、內心、內法,外受、外心、外法,內外受、內外心、
內外法,循法觀,亦無法覺,以不可得故。勤精進一心,除世間貪憂。須菩
提!菩薩摩訶薩,云何內身中循身觀?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行時知行,
住時知住,坐時知坐,臥時知臥,如身所行,如是知。須菩提!菩薩摩訶薩
如是內身中循身觀,勤精進一心,除世間貪憂。"
您可以發現到它們的觀法都是針對實際的身受心法去觀。而不是憑意念去想
像一個身不淨。受是苦...。
如果是憑想像來集中一處成為心一境性。那確實是修定無誤。
但是從大小乘經論來看,其四念處確實符合觀禪的定義,能得到能得解脫的
觀慧。
另外,俱舍論裏頭講到的止觀法門,特重出入息念,也就是安那般那念。
這種方法有個極大的好處: 從修定到修觀一路免換方法,可從五停心觀一直
修到解脫。為什麼?
因為只有這個方法與界分別觀兩種業處,是以實際存在的名色法為所緣,可
以同時修止與觀。
而安那般那的好處是可以遍及四禪八定,極有助於把粗的心切至最細的狀態
。最能觀察到各種微細的生滅現象。以此止修觀焉有不証果之理。
此外,當你修四念處時不止只有觀你當下觀的念住。通常都會帶動其它的念
處的進行。而最後一定得觀法念處,將自相與共相的觀察彙整得無漏慧。
另外,鄙人提醒閣下一件事: 當你用極深的禪定看到非常微細的小粒子,或
稱極微或稱色聚的基本單位。不是一定也會發現生生滅滅的現象嗎?
這個剎那生滅現象無論有部,經部,俱舍論,乃至大乘都完全同意。這是止
觀禪修者一定會發現的。
是故你所謂小乘只修止,只是你不詳究大小乘經論的部派徧見。
: 是指觀者應證所觀是無常、苦、空、無我。
: 可這有個重要關鍵,正確慧觀並非證得概念法的無常、苦、空、無我。
: 也就是說,你並非證得你面前觀照的東西是無常、苦、空、無我。
: 譬如你說你的禪修觀察到你的身體原來是許多因素組合而除此之外沒有實體,
: 所以你就證得你的身體是無常、苦、空、無我,這是錯誤的身念處!
: 這是你的禪觀定境,並非真正慧觀!
: 真正慧觀是你觀察到你的身體只是許多生滅不已的因素蘊聚,
: 而每個生滅因素由於生滅即逝,所以你體驗每個因素的無常、苦、空、無我,
: 因而你體驗到你身體的無常、苦、空、無我!
: 前者是你的想像體會,後者是你的直覺體驗,兩者是不同的!
: 前者就會發生人空而法不空的問題,這就是大乘誤解的小乘問題。
: 後者必須先證法空,然後才證人空,這才是正確的慧觀。
: 所以我才會說大乘的四念處有誤解,不然就不會在人空法空的根本問題上搞錯!
: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此句,就是容易導向前者誤解。
: 因而就容易以為一切事物唯依因緣條件,脫離因緣條件並無實體,所以是空。
: 但這不是佛陀原意,上乘所謂事物之空,是構成事物的根本條件因素是生滅無常,
: 因為一切事物根本因素是生滅無常而無我而苦,所以一切事物是空。
: 事物根本因素就是究竟法,事物就是概念法。
: 上乘慧觀是破除概念法而見究竟法之生滅無常,由證得究竟法空而體驗概念法空,
: 也就是由證法空而見人空。
: 大乘誤解是在於以為概念法是究竟法所組成,脫離究竟法的組成條件並無實體,
: 所以概念法就是空的,才會批判小乘是人空而法不空!
: 而大乘所謂證法空的重點,乃是觀得究竟法如幻(識蘊作用),而非重在生滅。
: 所以當大乘修法證得生滅,就會轉向返尋自性明覺及顯現廣大境界,
: 不再深入觀生滅至壞滅至證入初果涅槃,而將此稱為「不住生死,不住涅槃」。
: 但這其實還是在生死境界中!
閣下對空義有非常嚴重的誤解。
首先,"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這句話完全正確。佛陀的教說的核心就是緣
起法。可不是剎那生滅法。也就是萬法無有其本質,都是眾緣和合而生。
所以指陳大乘法師之說法為謬說實為自己謬見。
你最大的誤處就在於把觀察到的生滅誤認為真實究竟法。何謂究竟法? 不能再
切割的最基本法。所有的概念法都是由其組合而成。
再者,不管有部還是你尊崇的上乘都一樣,當一個觀禪行者用止觀力看到極微
細粒子的時候。一定也會看到其剎那生生滅滅的現象。
但剎那生滅就是無常嗎? 非也。
如果一個基本粒子永遠以每秒一兆次的生滅讓你觀察到,但每一次生時你看到
的相都一樣。這能叫無常嗎?這根本叫動態的常。
因此,所謂無常,空,是發現它們的生滅是有原因的,而且也確實知道原因何
在,是親見,是親証的。
也就是見其苦而當下知其集。不知集便不見法,不知集便不知空。
因此,如果當行者看到現象不斷分析,確實會親証到各種色聚的成分生滅聚散
的原因是來自於眾緣離合的"集"。
但是,這些行者,往往分析到最後發現到某個scale的粒子雖然也不斷的生滅,
但是長相不變,更看不到它能與任何其它的緣有任何的關連。
這個時候就會出現一種情形。知其生滅,卻不知其生滅的因緣為何?
雖然基本上的五蘊的苦集諦已然被肯定,人無我沒問題,但法無我就有問題了。
因為所謂的不知其因的剎那生滅能叫究竟法嗎? 所以才會有各種的部派見解出
來。
例如有部的法的三世實有。認為四大不同種的極微是真實不壞的。雖然會剎那
生滅,但不改變其質與相。
又有如分別說部(就是你所說的上乘) , 為了避免被批評為斷見,於是立一個有
分識。
由此識作為被滅後,與下一個生滅之間的橋樑。 也就是說有分識是剎那生滅的
"集"。
如此一來,無因卻有果的窘境才能化解。但是這樣一來便與空性,唯識,如來藏
等大乘搭上線了。
[這好比色法能不斷在實部(生)與虛部(滅)切換,實部在損耗,虛部在計算整個
法界因果以決定下一個相該生成何樣,並在下一個生的時間點顯現。
這很有趣,因為電機工程領域的數學,也是實部表損耗( R:電阻),虛部表能量不
滅或再生(L:電感,C:電容)]
而大乘的中觀學派與唯識學派就對這種空的不徹底,到最後只能用哲學理論解釋
的部派說提出嚴厲的批判。首當其衝的自是有部的三世實有。
再者,那些行者所碰到的困境,在能進入大乘甚深三昧的行者是不存在的,不僅
可以用哲理破斥基本粒子的存在。
也就是這此粒子是可以繼續切割到無限小的乃至於虛無的全空狀態,更可親証一
切法之集因與其虛妾的本質。
是故部派的法空觀,其實仍是不夠徹底的,它所觀的究竟法實乃是看起來接近究
竟法的概念法。
由此看來,大乘批判二乘法執未斷,完全合理。
所以,閣下誤解因緣法應當確立無誤。佛陀與龍樹菩薩的意思,您完全搞錯。
再強調一次: 苦而知其集才叫親証因緣法,知剎那生滅而不知集,仍未知法空也。
昔日舍利弗聽到人念誦 "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 當下証果。
要注意啊! 人家可不是聽到"諸法剎那生,諸法剎那滅"而証果的啊!
話說完了,所以您以下所言乃至您下一篇都是誤解。
以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