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結合個宗教觀點跟這個世界的實際體驗是,犧牲奉獻的精神在道德標準之上,一個罪犯可能會為了救一個即將被車撞的小孩而犧牲自己,人有獸性人性亦有未顯之神性。
相較於戒律,首重動機,業力可解釋為已被設定的進程,與世界上其他生命的業力形成一個業力漩渦,也就是說,你沒有多少選擇,但可以調整心態,面對外境與行為動機上,凡事以愛為出發點是最簡單的守則。
但是愛會扭曲,生存本能延伸的恐懼,自我防衛,會發展出恨與貪婪遮掩了原本的智慧,發覺這些比用戒律壓制重要。
人生體驗很重要,就像考古學的學生直接去挖掘比待在圖書館看一堆書有用,學四聖締前若實際體驗過各種苦,其實就很容易理解內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