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提到色蘊先在心中現起,才認知補特伽羅。另外,當說到某人是個乞丐、病人、
有錢人時,則是從受蘊來認知補特伽羅。此時心中先現起的是感受(受蘊),也就是從對
方的處境、感受,來認知補特伽羅。譬如一個陷在病苦中的人,「他是一個病人」是由處
境認知補特伽羅,是依受蘊而命名為補特伽羅的。同樣的,他是佛教徒、基督徒、回教徒
,則是從想蘊來認知補特伽羅,亦即由見解、觀點來認知人,此時心中先現起想蘊,由此
認知這個補特伽羅;亦即繼想蘊之後補特伽羅才緊接著現起,這就是依想蘊而命名補特伽
羅的情形。另外,從行蘊來認知補特伽羅,譬如說某人是打鐵的、是個木工,此時就是由
工作性質認識這個人,一說到他是打鐵的,我們一定會馬上聯想到他的工作,然後才想到
這個補特伽羅本身。此外,想到我曾經有過前世,未來也將走向來世,這是從識蘊認知補
特伽羅。綜上所述,我們應能瞭解當我們認知補特伽羅時,一定是五蘊中的色受想行識其
中一蘊先在心中現起,然後才認知補特伽羅的。
當我們心中現起補特伽羅之前,一定是五蘊其中一蘊先在心中現起。而我們就是執著
心中現起的蘊是自性所成的,是有自性的,是故,我們就以為補特伽羅具有自性,是自性
所成的,也會以為「我」是自性所成的,是有自性的。那麼,如何遮止這樣的我執呢?這
得從根本——五蘊入手,一定要先了知五蘊非自性成,是無自性的,由此才能遮破我是有
自性,是自性成的執著。既然如此,首先我們得生起怎樣一種破除我是有自性的希求心呢
?換言之,我們得先生起怎樣一種想要證悟「我」是無自性的希求心呢?月稱菩薩所著《
入中論》云:「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瑜伽師了知眾生無始以來不斷輪回,其因不在外,而是存在於內心的煩惱,這就是輪回
的因。追根究底,此中煩惱的根本就是執常的薩迦耶見。所以,若欲脫離輪回,應將箭頭
指向內心,因為問題在內心裡,而不在外。經此深入探究,我們就會生起想要破除執我有
自性的希求心,意即生起破除「薩迦耶見」的希求心。於是觀察「我」是否自性所成的心
就會生起。欲破我執,一定得由此處著手。
欲證空性,絕不可往外尋求。如果誤認空性在外,同樣也會誤認實執在外,然而實執
並不在外,而在自己心中。實執在內心,卻把箭頭朝外,那是絲毫動搖不了它的,更遑論
證得空性。所謂空性,是遮破諦實的執著,空掉執著。因此,我們一定要認清實執就在我
們的內心而不在外,萬不可顛倒往外尋求。若誤認實執在心外,根本無從證得空性。月稱
菩薩于《入中論》所云,確是真理。
彌勒菩薩于《現觀莊嚴論》云:「彼復無所除,亦無所安立」,意思是破除實執,證
空性,切不可于外境上尋找,絕不可誤認空性原不存在,而于外境上重新安置空性。實執
絕不在外境,故不可往外破實執。譬如桌上有個杯子,以為破除實執就如同把杯子從桌上
移除一般,這是完全錯誤的,破除實執絕非如此,因為實執不在外境上。破除實執絕不可
向外尋找,一定得朝內心探尋。外在的對境名之為「境」,內在的心謂之「有境」,應從
有境去尋找、探討。空性亦絕非原不在外境而重新安置的,證空性之法亦非如此。無論破
除實質或證空性,都應往內心探求,破除心中誤認萬法為諦實所成(真實存在)的實執,
便是證空性。因此,欲證空性,應往內心破除實執,破實執所成之分即是空性。換言之,
所謂證空性,就是破除心中的實執,破除了實執的執,當下便證得了空性。顯見,實執非
從外境上破除,亦非將空性重新安置於外境,此即彌勤菩薩云:「彼復無所除,亦無所安
立。」之意。由於破除心中諦實的執著即為空性的緣故,欲證空性就得設法使心中煩惱越
來越輕,隨之,煩惱的根本——無明也將逐漸減輕;實執失去了立足點,便是證空性了。
因此,不經修持,空性怎能證得?
證空性定須毘缽舍那的力量,我們一定要努力積聚毘缽舍那的資糧。宗喀巴大師曾經
說,透過向和本尊無二無別的上師祈請,可以積聚資糧。同時如法淨除罪障,藉由淨障集
資的力量深入教理,深入龍樹菩薩、月稱菩薩等祖師所教導的中觀思想,聽聞思惟之後,
繼而實修,如此才有望證得空性。一定要很實際地聞思修,不能像學習世間知識一樣,只
是聽課、問答、做筆記,如此只是紙上談兵,絕非內心中的法。透過內心真正實修才能動
搖實執,證得空性;空性不是在紙上證得的!
宗喀巴大師經由祈請而親見文殊菩薩,文殊菩薩教導宗喀巴大師如何證空性,宗喀巴
大師也依文殊菩薩所教導般如實行持而證得空性。文殊菩薩教導宗喀巴大師:「首應積聚
毘缽舍那的資糧,亦即如實淨障集資,隨後應理解佛護論師、龍樹菩薩、月稱菩薩、清辨
論師等祖師的中觀見,理解後應逐次實修,如此方能證得空性。」宗喀巴大師依教如實修
持而證得空性。若空性僅由問答便能證得,宗喀巴大師應于請益當下就證得空性,而無需
苦行淨障集資及種種聞思修。因為宗喀巴大師請教的對象是無比殊勝的文殊菩薩,堪于讓
人請益證空性法的師長,恐無較文殊菩薩更殊勝的了。空性得依循次第實修才能證得,絕
非僅憑討論問答便可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