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類] 【成事】(基成)的分類 (2)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6-20 10:28:02
1.【成事】(基成)的分類有:1)常法與事物、2)一與異、3)自相與共相、4)世俗諦與勝
義諦…等。其中,“常法”與“共相”、“世俗諦”同義,“事物”與“自相”、“勝
義諦”同義,既然相互間對得起來,為何還要做如此分類?因為不同宗義者,在不同的
分類角度下,有各自不同的簡擇。例如毗婆沙將「存在」分為“常法”與“無常法”,
而經部說「成事」分為“常法”與“事物”。
2.在【成事】「常法與事物」」的分類裡,此處經部說【成事】分為“常法”與“事物”
,其中的“事物”與“無常”同義。但毗婆沙說:「凡是存在就是事物」──“事物”
包含“常法”與“無常法”。與毘婆沙不同的是,經部認為“事物”並不包含“常法”
,經部的宗義較毗婆沙宗義深細。
3.在「自相與共相」的分類裡,經部所要表達的內涵,其所辨認的「自相」很粗分,講的
是由它那方面自己真實成立,沒有細分到唯識解釋的自己方面成立,也沒有細分到中觀
自續與中觀應成所說的內涵。透由這種層次關係,就可了解【成事】的分類很重要,與
認識到唯識、中觀自續、中觀應成等,所認為自己方面成立的所應破,有很大的關係。
“由自己方面成立(或說自相成立)”的安立上,在不同宗義中有深細層次的差別。
4.佛法說不依世俗諦不得勝義諦,心對於法的認知稱為境,對於境相上世俗諦的層次認識
不清楚,無法進趣勝義諦的層次,透過如理的聞思學習幫助建立理路的深廣度,在修行
上才能抉擇出正見,對於如實的空性見與行持打下基礎,對佛法修行也才有穩固信心。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6-20 21:12: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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