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1:《雜阿含經》:「世尊告諸比丘:……三結盡,得須陀洹(初果住之智/見地)。」
: 註2:《大般若經》:
: 「由(加行道世第一法入見道位)無間定起解脫知見(見道根本定智無間道正對治遍
: 計我執煩惱),由解脫知見永斷三結(見道根本定智解脫道獲得斷除遍計煩惱的滅諦),
: 所謂薩迦耶見、戒禁取、疑,永斷此三結故得預流果(初果須陀洹/初果住之智/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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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戒禁取
摘自《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洛桑卻佩格西教授/廖本聖老師翻譯
轉自:http://www.lamrimworld.org/
....若動機為緣現世自身的安樂,所造之「引業」多半為不善業,這種不善的「引業
」主要是讓來生(不一定是下一世)投生惡趣,即使在這種動機下造的善業,其善業力量
也很微弱,這種善業只能成為將來不管投生善趣或惡趣中之「滿業」而已。
緣著現世安樂為動機所造的善業只能構成滿業,不會成為投生善趣的引業。因為在只
緣著自己現世安樂的動機下造業時,此過程當中,造作不善業時的力量很強,故不善業會
成為「引業」,相對來說,造作善業時的力量較弱,這時候善業不會成為引業的體性,而
只能成為「滿業」的體性。
「引業」與「滿業」的界限,主要看其“加行、正行、結行”是否圓滿,如果這三個
都圓滿,則此業成為「引業」,若不俱足,則此業成為「滿業」。
譬如一個人布施,這個布施要成為引業比較困難,因為要俱足剛提到的三方面,故而
多半只能成為滿業而已;但如果一個人完全不為自己而去救助他人,捨身為人,這樣沒有
想到自己,只是全心全意去幫助別人,這樣的業會成為引業,這種情況不一定發生在佛教
徒身上,很多非佛教徒也會捨身為人,都沒有想到自己,這種護生的業可能就會形成引業。
主要是看“加行、正行、結行”有沒有俱足,或看業的力量大小,業的力量大成為引
業,業的力量比較弱成為滿業。大約的界限如此。
緣現世安樂的動機而造的業,多半為不善業,而且此不善業多半會成為引業,原因是
:善業與不善業當中,善業要俱足“加行、正行、結行”這三方面比較難,但是不善業要
俱足這三方面很容易。主要是這三方面容不容易俱足的差別。
問:假設一個人,居士的五戒他都有持守,但他又不信來世的話,那他造的持守居士
五戒的業,會不會成為引業?
答:如果不相信來世的話,應該不是佛教徒,不是佛教徒我們就不能說他守五戒,守
五戒是在皈依三寶之後。
舉例來說,如果是一個順世外道,他不相信來世,通常這樣的人要守五戒也很困難,
只能說他可能會守不殺生戒,應該不會去守不邪婬戒,因為在順世外道的典籍中鼓勵主張
行婬,因此對一個順世外道而言要守佛教的五戒很困難。
假設他有持守不殺生戒,而如果是以利他心來持守,則守不殺生的善業會成為引業,
但若沒有以利他的想法為動機,而只是以愚昧的狀態去奉行不殺生,這個善只能成為滿業
,不能成為引業。
講到居士五戒,一定是佛教的,而且是在皈依三寶的基礎上才有的。
以印度的外道來說,不承認前後世者為順世論,是斷見論者。除了順世外道的其他外
道,都是承認有前後世。
假設前例是指順世外道除外的其他外道,他們也有所謂斷除五種所斷的情況,類似我
們講的居士五戒,如果是以屬於常見論者的外道來說,他們斷除五種所斷而成為的善業,
是可以成為引業,可以讓主張常見的外道來世投生人趣、天趣、乃至有頂(無色界的非想
非非想天),只是沒有辦法證得解脫及佛的一切相智。因為其動機為來世安樂的緣故,以
此動機斷五種所斷可以成為引業。
若是順世外道,因為其教主接受邪婬,他們的教主在造論的時候承認邪婬,所以對順
世外道來說沒有不邪婬這種情況。而如果他們是為了利益他人,而行護生持守不殺生的話
,如果力量很強是可以成為投生善趣的引業,但如果這個護生只是愚昧的關係,沒有特別
強的動機,那這種善業力量相對沒那麼強,這會變成滿業。
假設一個人,不信三寶、不信佛法也對佛法不了解,但在偶然的機緣,例如遇到有人
生命有危難的時候,他於過去生的習氣現行,而對此有生命危難之人,在很短的時間內發
起很強的悲心,然後盡自己的能力去救助,因為這個力量很強,所以他去救人的這個業是
善的引業。
但是因為平時不相信三寶,也不相信和了解佛法,平常也造了很多不好的業,所以沒
能力讓過去這些惡業轉為輕微,也不知道要用佛教的四力懺悔,去讓過去造的惡業淨化。
因此對這個人而言,有善的引業,但是惡業還是很多。
一般人可能大多是這種情況,雖然有突然間遇到緣而生起很強的悲心去造善的引業,
但沒有辦法讓造善的引業成為習性,而平常的習性多與惡相應,也不懂佛法,沒辦法讓惡
業轉輕或淨化。
綜合以上,即使學習外道教法的人,還是可以造善的能引業,即使順世外道都能造善
的引業了,更何況其他常見論者的外道。不相信佛法的人也是有機會造善的引業,不一定
只有學佛者才能造善的引業,如果說只有學佛者才能造善的引業,則有太過的過失;非學
佛者或者外道也是有造善的引業的情況。....
....十二緣起支,後後緣前前因,目前講到愛、取支。取有四取:欲取、見取、戒禁
取、我語取。「取」指貪著,只是所緣的貪著不同。“欲取”針對五欲,緣五欲:色聲香
味觸,產生貪著;“見取”指六十二種顛倒見,以這六十二種顛倒見為緣產生貪著;“戒
禁取”,以戒禁為緣產生貪著;“我語取”,以我語為緣產生貪著。
「戒謂遠離(藏文:斷除)惡戒」,佛教戒律有居士五戒、八關齋戒、沙彌戒、沙彌
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等;居士戒有五個所斷,八關齋戒有八個所斷,沙彌戒與沙彌尼
戒各有三十六個所斷,比丘有兩百五十三條所斷、比丘尼有三百六十四條所斷。造的罪體
性是無記者不算犯戒,造的罪體性是不善者為犯戒,犯戒即此處所講之惡戒,遠離惡戒即
斷除惡戒,惡戒指體性為不善者。
「戒禁取」:以戒為所緣,禁指狗牛豬等行為,採取狗牛豬等行為過生活;以遠離惡
戒與狗牛豬等的生活行為作為所緣,而對這兩種情況起貪著。
古代印度許多宗教是由創立者個人的言論,而讓很多追隨者相信照著他的話去做,很
多教派是如此形成。
例如有的宗教祖師認為,只要採取譬如狗牛豬等行為模式過生活,來生就能得到人天
善趣,他的追隨者就跟著如此去做。又例如裸形派,其創立者說只要裸體,能夠在天冷的
時候裸著身體,或者在很冷的水中沐浴,就能把罪業洗淨,他的追隨者也就如此相信去做
。這些就是所謂的「禁」,把這個「禁」當作成最高的,「禁取」:貪著此種生活模式為
最高。
有些宗教會宰殺牲畜作為呈獻造物者的供品,以犧牲作為供品供養造物者。在古代甚
至有以偷盜符合某些宗教他們認為的法,這樣的宗教認為造物者當初是讓每一位有情享有
平等受用的權利,但是在世間貧富不均,所以貧窮的人去跟富有的人取他該有的東西,這
是沒有過失的,而且這種行為會讓造物者感到高興,不認為不予取是種過失,反而認為這
是貧窮之人應得的。
對於顛倒的這些宗教,他們所說的這種戒律或是禁行,認為是最好的話,就是此處所
說之戒禁取。
佛世尊的教法,是在很多印度外道之後才弘揚於世,佛陀的教法弘揚的時候,佛陀一
再告誡追隨者要作思惟觀察,經過思惟觀察之後,沒有傷害、沒有過失的才能接受。佛陀
經常提到:「諸比丘或諸智者,應該像燒、切、磨金一般去觀察教法,不應該講這教法的
是佛世尊就去接受,應該經過思惟觀察之後,沒有任何過失才去接受。」
佛會講這番話主要是因為在他之前已經有許多顛倒的法出現於世,所以一再告誡他的
追隨者,要去觀察、要去思惟,連佛本身講的也要觀察思惟。
「禁謂狗牛等禁,如諸離繫」離繫執;藏文:到處遍遊的外道,「及婆羅門」,俱舍
論第四品的解釋有提到此婆羅門,主要指前面提過的主張偷盜沒有過失的婆羅門;一般說
偷盜的動機有貪、瞋、癡,這裡的偷盜以愚癡為動機。
「播輸缽多」,家畜的擁有者,「般利伐羅勺迦等,異類外道,受持種種露形拔髮,
披烏鹿皮,持髻塗灰,執三杖,剪鬚髮等無義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