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佛誕節-《釋迦佛讚偈》、《浴佛功德經》25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7-05 23:25:18
(....接續前文....)
摘自:《攝類學初階講義》倉忠仁波切教授
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略釋:遮遣法、成立法
* 非遮法之「覺知遣他法」
  「覺知遣他法」的性相:是非遮遣他法,且僅存於分別假立。
  「覺知遣他法」的事例:1.執瓶分別中「顯現為從非瓶返回」的顯現(執瓶分別中顯
現為非非瓶)、2.無我有。
  覺知遣他法是「非遮遣他法」的分類之一,其性相中有二條件:
(1)是非遮遣他法(彼義於覺知中顯現時顯現為遮遣相,說自之聲時遮遣自法之所遮
品能牽引成立法)、(2)僅存於分別假立——唯依於分別知安立而存在。
所以,「覺知遣他法」(是非遮遣他法且僅存於分別假立)是「無為、常、共相」,因
為,經部宗主張僅存於分別假立的法是無為(常、共相)等等。
  *「無我有」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的事例。
「無我」是無遮法,「無我有」則是非遮法。
當說「無我有」之聲時,不僅遮遣無我的所遮品「有我」,並且直接牽引成立法「無
我有」,此中「有」就是成立法的意義。
又,「無我有」是僅存於分別假立的法,所以,彼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
  *「執瓶分別中『顯現為從非瓶返回』的顯現」,或有將其稱為「執瓶分別知中『顯現
為非非瓶』的顯現」,甚至簡稱為「分別上顯現為非非瓶」,彼是分別知中的一種顯現,
彼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
  其中所說的「非非瓶」是如何安立的?
首先了解,分別知趨入瓶之時,是以遮遣「非瓶」的部分而顯現瓶,由此再說,於趨
入瓶的分別知中,此一顯現(「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是「從非瓶的部分返回」而有的
顯現,由此道理而安立其中所說的「非非瓶」。
  所謂「執瓶分別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如其詞句所說,彼是執瓶分別上的
一種顯現——彼顯現是從非瓶的部分返回而有的顯現,所以,總的來說,彼是含攝於執瓶
分別知中義共相的內涵。
這部分如何理解?首先清楚,執瓶分別知的「顯現」與「顯現境」有差別:
是「顯現」不周遍是「顯現境」,例如顯現「瓶」;
是「顯現境」周遍是「顯現」,例如顯現「瓶的義共相」。
所以,執瓶分別知中有顯現「瓶的義共相」、「瓶」。
如是,以執瓶分別知的顯現而言,有二分是含攝於「顯現義共相」的部份——1.「執
瓶分別知中『顯現非非瓶』的顯現」、2.「執瓶分別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彼
二(『顯現非非瓶』的顯現、『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是非遮法、共相,但是,後者(
『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則又含攝於顯現瓶的部分,瓶是自相。
換言之,前者(『顯現非非瓶』的顯現)僅是含攝於顯現義共相的部分,後者(『顯
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則含攝於顯現義共相(瓶的義共相)以及顯現自相(瓶)二分,為
了指出「執瓶分別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又含攝於顯現自相(顯現瓶)的部份,
因此詞句上安立有「為」字。
  由上說可知,「執瓶分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不一定是執瓶分別的顯現境(
義共相)(是「顯現」不周遍是「顯現境」),因為,彼含攝於顯現瓶(自相)、瓶的義共相
之二分。
又,「執瓶分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是共相,但是,是「執瓶分別中『顯現
為非非瓶』的顯現」不一定是共相,例如瓶,瓶是自相。
這種道理就如同,「所知」自法是共相,但是,是「所知」不周遍是共相,例如樹是
所知,樹不是共相。
如是,總的來說,將「執瓶分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安立為顯現境的部分,
若是更加詳細其中的內涵,彼法含攝於顯現瓶的義共相(共相)以及顯現瓶(自相)。
所以,此處以彼作為覺知遣他法的事例,僅是總的以「執瓶分別知的顯現境」而言,
並未詳細區分差別。
  總之,「執瓶分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因為,通
達彼法的分別知直接通達「顯現為非非瓶」,同時又牽引出顯現,顯現本身就是成立法,
又,彼法是僅存於分別假立的法,故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
又,「執瓶分別中『顯現非非瓶』的顯現」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因為通達彼法的分
別知直接顯現、通達非非瓶,依此而間接通達瓶(但此認知中沒有顯現瓶),又,彼法是
僅存於分別假立的法,故是非遮之覺知遣他法。
  再者,從「分別知通達對境」的角度來說,分別知是透由二種不同的顯現——顯現共
相、顯現自相,而通達對境,
以此而言,「執瓶分別中『顯現非非瓶』的顯現」含攝於顯現共相的部分,「執瓶分
別中『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則含攝於顯現共相、自相的部分。
所以,彼二有關自返體、基返體,前者(『顯現非非瓶』的顯現)有關瓶之自返體,
後者(『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有關瓶之基返體,但是,彼二(1.『顯現非非瓶』的顯
現有關瓶之自返體、2.『顯現為非非瓶』的顯現有關瓶之基返體)是僅存於分別假立的法
、共相、常,因為是以「分別上的顯現」之理而建立。
* 於事例上比較遮遣法的部分,例如瓶上的遮遣法
瓶上有三種遮遣法:
(1)無遮遣他法:無「瓶與無瓶的同位」,也就是「無瓶」,彼是無為、共相。
(2)非遮之覺知遣他法:分別上顯現為非非瓶,彼是無為、共相。
(3)非遮之義自相遣他法:非非瓶,彼是有為、事物、自相。
無遮遣他法、覺知遣他法能於一切法上安立而有,但是,義自相遣他法僅能於有為上
安立而有,因為彼是事物。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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