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裡我覺得這位板友可能沒有學過辯論,
辯論是有來有往,互相提問。
可惜的是別人對你的提問絲毫不回應,
懂行的人一看就覺得好笑。
※ 引述《hawls (世間法是無常、苦和無我)》之銘言:
: 看到不少板友表示大乘佛教的南泉普願禪師刻意斬殺生命(貓)未必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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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犯戒」:不一定,可能有,可能沒有。
: 所持理由大概有二:
: 1、基於慈悲的護念,所以未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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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處:
: 南泉禪師是自己提出殺貓條件,最後也是南泉禪師自己親手殺斷貓的性命。但究竟,南泉
: 師自提殺生,自做殺生,到底護念了誰?到底是護念了什麼呢?
: 而且,南泉斬貓跟大乘佛教的《佛說大方廣善巧方便經》的殺惡商故事,情節差異極大。
: 2、基於未有殺心,所以未犯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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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
第一段說明:板友表示「未必犯戒」。
為何第二段只提出未犯戒的例子,請正面回應。
要學術探討,請拿出學術的精神。
如果不想回應,直接說沒關係。
我會大聲說:感恩溼傅,讚嘆溼傅。
: 疑處:
: 如果性命是故意被殺斷、意圖致死,何以會沒有殺心?這在因果上如何講得通?
: 而且南泉斬貓,並非是在非故意、無知、非意圖致死或精神失常的狀況之下。
: https://i.imgur.com/hPKyJ2y.png
第一段:「未必犯戒」。
第二段:提出二個「未犯戒」的例子。
第三段:問為何「未犯戒」。
一篇文章,頭尾矛盾,有點可悲。
第二個問題:
你是否認定有犯戒,如何認定?
板友提出不少看法了,你也該正面回應了。
如果還是不想回應,直接說沒關係。
我會大聲說:感恩溼傅,讚嘆溼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