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課本《心類學顯要善說》倉忠仁波切教授
【若是區分心所則有六類:五遍行及五定境,十一善及六根本惑,二十隨眠及四異轉
。此即五十一心所。受想及與思,作意及觸五,遍隨心王行,故名五遍行。欲樂勝解念,
等持般若五,定趨別境故,說為決定境。信知慚與愧,無貪瞋與癡,三種根本善;勤安不
放逸,捨心與不害,由對治體性,相似等名善。貪瞋及我慢,無明染疑見,此是六根本,
後三是煩惱,於心相續中,主要起惑者。忿恨覆及惱,嫉慳及諂誑,驕害與無慚,沈掉無
愧信,懈怠逸失念,不正知散亂,生長且親近,六種根本惑,故前述二十,名為隨煩惱。
眠悔尋與伺,名為四異轉,隨相應動機,轉善惡無記,彼及成為彼。
若有智士夫欲了解此等各別的體性、功用、實質、施設及差別等,可由阿毗達磨論典
中了解。】
有部(即毗婆沙宗)依據《下阿毗達摩俱舍論》(即世親所造的俱舍論)主張心所分
為四十六種,其中將受、想、思、作意、觸、欲樂、勝解、念、定、慧等十種心所歸納為
「十大地心所」,此中,「大」意謂周遍,「地」意謂所行處是心王。心王必定伴隨有此
十種相應心所,前五根識與第六意識一定有與其相應的十大地心所。
上部宗派(即經部宗以上,包括經部宗、唯識宗、中觀宗)則主張,前五根識並無伴
隨五定境之心所。
又,有部(毗婆沙宗)主張前五根知分為善、惡無記三性,由於動機有善、惡、無記
之差別的緣故。
例如,以菩提心為動機而見佛像,該執佛像之眼知屬是善,因為是由善的動機推動而
有的。以殺生之動機而見殺生,該眼知則是惡,因為是由惡的動機推動而有。無特别的動
機,一般見花、樹等等的眼知則是無記。
經部宗以上(包括經部宗、唯識宗、中觀宗)主張前五根知皆屬無記,因為,善、惡
的心類是以「相應」的角度而建立,例如,緣三寶而產生淨信之認知,以該認知而言,無
論心王及相應的心所皆屬是善,但是,前五根知並無此種能力,故皆屬是無記。
經部宗以上,依據無著菩薩所造《上阿毗達摩論》,主張心所分為五十一種,總攝為
六類:五遍行、五定境(漢譯為五別境)、十一善、六根本煩惱、二十隨煩惱、四異轉(
或稱為:四不定)。
區分為六類之五十一種心所,其安立的方式:
(1)「五遍行」心所是以「心王必定伴隨的相應心所」而建立。
如文說:「受想及與思,作意及觸五,遍隨心王行,故名五遍行。」
(2)「五定境」(漢譯為五別境)心所是以「通達境的心王伴隨的相應心所」而建
立。
如文說:「欲樂勝解念,等持般若五,定趨別境故,說為決定境。」
(3)「十一善」心所是以「相應之心所是善」或「對治的角度」而建立。
如文說:「信知慚與愧,無貪瞋與癡,三種根本善;勤安不放逸,捨心與不害,由對
治體性,相似等名善。」
(4)「六根本煩惱」心所是以「根本煩惱」而建立。
如文說:「貪瞋及我慢,無明染疑見,此是六根本,後三是煩惱,於心續中主要起惑
者。」
(5)「二十隨煩惱」心所是以「近於根本煩惱」或「與六根本煩惱隨順而有」而建
立。
如文說:「忿恨覆及惱,嫉及諂誑,驕害與無慚,沈掉無愧信,懈怠逸失念,不正知
散亂,生長且親近,六種根本惑,故前述二十,名為隨煩惱。」
(6)四異轉心所是以「所隨從的動機」而建立,隨於動機是善、惡、無記任一即成
差別。
如文說:「眠悔尋與伺,名為四異轉,隨相應動機,轉善惡無記,彼及成為彼。」
此中,前一做彼意四異轉,後一彼字意謂成為善、惡、無記隨一的四異轉。例如,眠
、成為善之眠。
【願向智者懺過失,若以善願而去除,如吾劣慧之愚昧,此力願佛教久住!
此《覺知之建立要點總集》是洛色林札倉諸前後任圖書館館長們一再囑託而完成。此
書並未以《惹堆心類學》為基礎,而是依據班欽(福稱尊者)的教科書《善頭密意》而闡
明:其中,有些性相不清楚及應當修正之處,則應隨順於(阿價永津的)《心類學摘要》
及《永津心類學》而配合闡釋。本書是由嘉絨地區之洛色林札倉上座阿闍黎、格西兼複誦
師蔣悲桑佩,於寺院頂樓所撰著。所有參與校對的善知識一致同意本書是純淨無垢的。願
妙善增長!】
補特伽羅心續中現行的心所皆含攝於五十一心所,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將這些道理運
用於修行上?首先必須透由學習而了解此等心所,如此才能易於成辦察覺煩惱、壓伏煩惱
、對治煩惱,若是不認識自相續中所現行的心類,如何能對治煩惱?如何確定自己有產生
與增長善的心類?因此,必須先清楚此等心所的性相。例如,認為自己的心續中已經現行
貪,那麼就觀察是否具足貪的性相?若是具足,就應當去面對它、對治它。如此可知,透
由學習而了解五十一心所,這是非常重要的!
(中略)
二、五別境有:欲、勝解、念、定、慧
上述只趨入境之別,故稱五別境。
為何上述五種心所稱為五別境?因為各自僅趨入境之别,故稱五別境。
此中「境之別」,比如,法是境,瓶是境之別。以此喻而言,如「與執瓶之心王相應
的欲」,彼欲以自之功用而僅趨入境之別(瓶)。如是,因為只趨入個別境,故稱為五別
境。
或理解為:具「分別對境之決定」的作用,故稱五別境。也就是,以其各自的不共功
用而名為五別境。
如此命名並非意謂正確通達,五別境不一定是正確的認知,也有屬是煩惱、顛倒知,
例如,屬是顛倒知之慧心所是有的(例如薩迦耶見的見解,屬顛倒知的見解,顛倒知的見
解屬染污慧、煩惱慧)。這就比如,所知不是剎那性,故是常,但是,是所知不周遍是常
,猶如此般,以某一種角度而取名。
五別境(覺知的心、心所當中,五種別境心所)顯現同一對境,但以「有能力分別對
境之決定」的角度而總相取名為五別境,主要意謂其各自的不共作用之差別。
例如,定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對所緣專一專注」,故是由定(心所)決定「專一專注
對境」之分。慧心所的不共作用是「觀察分析」,故是由慧(心所)決定「觀察分析對境
」之分。
舉例來說,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一般稱人無我,但佛典是稱補特伽羅無我)」之心
王以及與其相應的慧、定等心所,皆是趨入「補特伽羅無我」,但是,慧心所的不共作用
是觀察,定心所的不共作用是專一安住,雖然皆是有為之行法,然而卻有差别,譬如,觀
察瓶與瓶之支分的關係、對瓶專一專注,此二種功用並不相同。
總之,《上阿毗達摩論》中建立五別境心所乃是以總相而取名,此五種心所不一定就
是正確通達境的認知,且堪為善、惡、無記隨一。
又,經部宗以上主張前五根知皆屬是無記,前五根識沒有相應的五別境心所。
毗婆沙宗則是依據《俱舍》而主張,心王一定有相應的「十大地法」心所,也就是上
部宗所承許的五遍行及五別境,彼等與心王同時趨入對境且作用,無論量或非量知,眼識
乃至第六意識必定伴隨有彼十種相應心所,又,由於動機的差別,前五根識堪為善、惡、
無記隨一。
五別境心所對於修行佛法極為重要,因為五別境心所是相輔相成而互為助件──由欲
求而增盛勝解,由勝解而增盛念,由念而增盛定,由定而增盛慧。
此中,毗婆沙宗「相應因果」之理而主張,五別境心所同時存在且互相與力:
經部宗以上則是以「因與力於果」之理而承許,既是因果則必定是前後生起之次第,
例如,由「與第一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念」之力而增盛「與第二剎那通達聲無
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定」;又如,由「與第一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定」之力而增
盛「與第二剎那通達聲無常之分別心相應的慧」。
* 觀察:與意識相應之五別境心所,是有的。
首先需要觀察:無任何思考的第六意識是否伴隨五別境?應該沒有,例如,執花之第
六意識應該沒有伴隨欲等五別境,但還是值得再研究。
由此再說,由於動機上第六意識有善、惡、無記隨一,因此,相應的五別境也有善等
三隨一。
以屬善的意識而言,如希求獲得解脫之意知,此中,能對解脫發起希求之認知,就是
欲心所;能對解脫內涵深信之認知,就是勝解心所;能不忘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念心所
:能專注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定心所;能觀察分析解脫內涵之認知,就是慧心所。
又如,對於無常稍略理解且想要通達,以此第六意知而言,其中,能對無常發起希求
(希求想要了解通達)之認知,就是欲心所;能對無常深信之認知,就是勝解心所;能不忘
無常内涵之認知,就是念心所;能專注無常內涵之認知,就是定心所;能觀察分析無常內
涵之認知,就是慧心所。如是舉例,第六意識有伴隨五別境心所。
* 觀察:五别境是否堪能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首先必須清楚,前五根識沒有相應之五別境心所,因為(前五根識)無絲毫「分別對境
之决定力」,僅如明鏡照取對境一般(前五根識的覺知僅如明鏡照取對境一般)。
例如,前五根識並無相應之欲心所(欲是「希求所想事物的作用之了知」),由此可
知,「與五別境相應之心王」唯是意識,也就是說,五別境唯是伴隨意識而有的。
再者,以意識而言可歸納為善、惡、無記三類,因此需要觀察:彼三類意識是否皆伴
隨五別境?
首先能決定:若是伴隨欲心所,則必定伴隨勝解心所。又,意識的所緣境不一定善所
緣,理應容有惡所緣、無記所緣,因此,欲與勝解理應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例如,希求吃肉而殺生,此中的欲心所屬是惡,並由此推論,勝解、念等也有屬是惡
。又如,與趨入非善非惡之意識相應的欲,彼欲求心所屬是無記,譬如,我想要杯子之欲
求,並由此推論,勝解、念等也有屬是無記。
再者,定與慧是否屬是善、惡、無記隨一?
其中比較容易理解,慧屬是善等三隨一,例如,煩惱障之薩迦耶見是慧心所,彼慧屬
是無記(依於薩迦耶見的我執,可以造善,也可以造惡)。
定心所比較需要觀察才能理解,如其性相是「具對於所緣專一專注的不共作用之了知
」,彼是專注於一所緣的認知,因此,定不一定屬是善,理應容有惡、無記隨一。例如,
耽著美妙花之意知,因為彼意識伴隨定心所,故能專注花,彼定心所屬是無記。又如,修
行佛法之認知相應的定皆屬是善,專心念誦儀軌、觀想佛像、思惟無常等等,其中的定心
所皆屬是善。
又,定與慧並不屬於十一善心所,由此也能理解彼二不一定是善。
又,以修成止觀雙運而言,觀察其中定與慧的相關性也能理解──若是伴隨定則必定
伴隨慧。此中之理,修「九住心」之第一支「內住」(第一住心)的階段就有微弱的定心
所,由修習而逐漸增盛彼定的勢力,後續成就為奢摩他(止),由修習逐漸增盛相應之慧
心所,後續成就為毗缽舍那(觀),乃至最終成就觀雙運。由此可知,若是伴隨定心所則
必定伴隨慧心所。
總之,我個人由推論觀察而認為:五別境堪能屬是善、惡、無記隨一。以此提供各位
思考的方向。
三、十一善心所 (下略)
>>>>>>>
註:51心所,《百法明門論》:「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
、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類>心、心所,心王與心所相應。51心所分為六類,第二類的五種別境心所:欲、
勝解、念、定、慧。六道有情、阿羅漢、菩薩、佛聖者的心續中都具有這五種別境心所。
又,心所與心所彼此之間相違,心所與心所彼此之間不是同義。例如,51心所分為六
類,這六類心所彼此不是同義,遍行心所不是別境心所,別境心所不是煩惱心所…等等。
比如,欲心所屬別境心所,貪心所屬煩惱心所,六類心所當中,別境心所不等於煩惱
心所,所以,欲心所不等於煩惱心所。一般說的貪欲,不等於別境心所的欲心所。又,欲
心所(希求心所)或譯作欲樂心所,此處的欲樂也非一般說五欲之樂,五欲之樂的樂受屬
受心所,受心所屬遍行心所,而欲樂心所屬別境心所、不是在說樂受,別境心所不等於遍
行心所,別境心所的欲(欲樂)心所,是說希求好樂(有些經典會注音為ㄧㄠˋ以示區別
,例如經典中常說「願樂欲聞」,表示佛弟子對佛所開示的法,有好樂(ㄧㄠˋ)希求。)
又如,《優婆塞戒經》:「眾生有思,名為欲心,以如是欲善業因緣發菩提心,是則
名為菩薩性。」此處的欲指別境心所的欲心所,欲心所是對思惟之事物發起希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