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日本所謂「雉兒」

作者: khara (高陽酒徒)   2025-03-11 20:51:07
又看到Youtube有絲毫不懂佛教的傢伙在那大放厥詞。
說啥日本的「稚兒(ちご)」文化是禁女色所造成。
然後以此為藉口把日本明治政府為打造國族主義強迫僧眾破戒說成理所當然!
我就把我的論述以及AI的回答併附如下。
總之各種莫名其妙的說詞,都需要你自己自行好好思考抉擇。
網路很便利但也很容易變成讓人變笨的工具。
無論是新聞、自媒體、網友(當然包括我亦可批判)、Ai,
這些製造的聲音都請各位還是帶著批判的思考自行抉擇實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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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對於日本佛教所謂「稚兒(ちご)」的解釋我是很懷疑的。
這個解釋是說,由於佛教對男出家眾禁止女色,所以就發展出了用小男童
充當洩慾替代品的文化。
我很懷疑這麼幼稚的看法到底是哪個完全不懂佛教的蛋頭蠢貨提出的。
按:
南傳比丘戒驅擯首條(Pārājika 1)【不淨行】
Yo pana bhikkhu bhikkhūnaṃ sikkhāsājīvasamāpanno sikkhaṃ
apaccakkhāya dubbalyaṃ anāvikatvā methunaṃ dhammaṃ paiseveyya
antamaso tiracchānagatāya pi; pārājiko hoti asaṃvāso.
對應北傳
《五分律》:若比丘共諸比丘同學戒法,戒羸不舍,行淫法乃至共畜生,
是比丘得波羅夷,不共住。
《摩訶僧祇律》:若比丘於和合僧中受具足戒,不還戒,戒羸不出,
相行淫法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四分律》: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還戒,戒羸不自悔,犯不淨行,乃
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十誦律》:若比丘共諸比丘入戒法中,不還戒,戒羸不出,行淫法乃至
共畜生,是比丘得波羅夷罪,不應共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若複苾芻與諸苾芻同得學處,不舍學處,學羸不自說,
作不淨行,兩交會法,乃至共傍生,此苾芻亦得波羅市迦,不應共住。
都明白說了「乃至共畜生」(antamaso tiracchānagatāya),具體解釋是
無論是人﹑鬼神﹑畜生三趣中,無論對象是雌性還是雄性的特殊孔道,只要自己
生起慾心而行不淨行而起樂受(當然有但書:被强暴不算),就應驅擯而不得與
出家眾共住。這可沒在分啥只禁女卻開放對男的從事侵犯的!
事實上如果出家者當事人自己承受不住戒行的嚴格,大可捨戒還俗。法顯《佛國記》
記藍莫國(Rāmagrāma)有這麼一段:
「此中荒蕪,無人灑掃。常有羣象以鼻取水灑地,取雜華香而供養塔。諸國有道人來,
欲禮拜塔,遇象大怖,依樹自翳,見象如法供養。道人大自悲感:『此中無有僧伽藍
可供養此塔,乃令象灑掃。』道人即捨大戒,還作沙彌,自挽草木,平治處所,使得
淨潔,勸化國王作僧住處,己爲寺主。今現有僧住。此事在近。自爾相承至今,恆以
沙彌爲寺主。」
這位佛教比丘(東晉翻譯作「道人」但後來與道教逐漸區分才改專稱「僧人」)由於
爲了要親手清潔佛塔處理草木而「捨大戒,還作沙彌」(【捨墮法】比丘不可挖掘土
地或砍伐草木:不過順帶提的是比丘殺生戒還是有分等級,殺人算作最嚴重,其次則
旁及其他生命亦分級),他也就理所當然還俗了。
其實在不得已的情況下還俗(例如鳩摩羅什,知乎有人解釋說他是爲了創造兼具雙語
雙親的混血以利日後的翻譯,此說甚趣),亦自不妨。但藉口禁女卻侵犯男(而且還
是小孩),恐怕是徹底違反佛教教義的。而持此說的「學者」(?)恐怕也是根本不
懂而亂說。
誠然各種宗教都有不守清規者,也都有鑽教條漏洞者。而且你宗教規定得愈嚴則不信者
或外人愈喜歡拿奇怪的眼光來挑剔,例如總有人愛說啥天主教神父對小男童如何的,
實際上對幼兒(無論同性或異性)犯罪又不是只有神父!
把對「稚兒」的不當侵犯當成是佛教禁女色影響下的特殊文化這根本是亂扯吧?
AI回應
https://i.imgur.com/aGizSwR.png
(這個居然被ChatGPT當成敏感詞給禁了!也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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