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時候,被詐騙集團騙了蠻大的一筆錢,
(很老套的解除網拍分期付款手法)當時已經報案,
主要是匯款給人頭帳戶,自己也覺得怎麼會沒戒心成這樣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只能想辦法補救。
問題:
1. 不想給家人知道。可是聽說地檢署發出偵查庭通知一定會寄到戶籍地?
如果有些刑事通知(類似出庭) 無法避免一定會寄到戶籍地,
請問內容會有多詳細? (我聽警察說只是領取通知,不會有案件說明?)
2. 之後還有要打民事訴訟等求償,建議請律師嗎?(我有爬文看過詳細的流程惹)
是的話應該是流程跑到哪邊時請呢?
4. 雖然問過很多人,這種詐騙案警察的搜查時間不一定,但還是想請問
大約的時間??例如半年?一年?
謝謝各位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