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無帳號,代po —
先說明被詐騙的過程~
年初家人以旅居國外的親友名義在line上借錢 總金額16萬,直到對方(假扮親友的詐騙
集團)未依規定履約還錢,才發現是詐騙,緊急到165及派出所備案,開始一系列這追討
的勞心勞力過程。
想把這一路以來的流程做紀錄,也提供給被詐騙、又不太熟悉法律流程的被害者。
第一,[一旦發現被詐騙,一定要報案取得三聯單!!]
不論金額是大是小,都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千萬不要讓壞人逍遙法外。
這次的處理過程,我們很幸運的是警方有找到人頭戶,立即知會銀行該凍結其帳戶所剩金
額,並在幾天內對方銀行帳戶的經辦聯絡我們,將餘額轉帳還給被害人。
(這個步驟越快越好,一旦意識到被詐騙馬上就要報警,因為詐騙集團車手在你匯款後會
馬上把錢領出,若趕在這之前,是有機會全額拿回)
不過我們這次只有拿回5萬元,後來有與人頭戶本人聯絡上,答應以按月償還一萬的方式
,把錢要回。
第二,[報案=刑事訴訟開始,求償需另提民事訴訟]
一旦到警察局備案後,將會進行刑事訴訟。因詐騙屬於公訴,即便當事人不提告或不把錢
討回,也會進行刑事訴訟程序。
而每個受害者最在乎的「求償」,則是要以民事訴訟來討回,也就是說光報案只能確保詐
騙犯會被罰(刑法的罰款),並不會要求其要還給受害者多少錢。
第三,被害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確保自身求償的權益。
我們這次收到簡易判決書後,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用光速寄到法院。
而簡易判決書指的是減輕訴訟負擔的方法之一,通常在犯罪事證較無爭議及輕微之案件(
確認被告的犯罪事實),且可以直接判處緩刑或易科罰金之情形下,經由檢察官向法院聲
請,法院直接依簡易程序為被告有罪之判決。
之後就無需開庭,直接以簡易判決書的結果判決。
而寄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的用意則在於:
可以和刑事法庭程序並行,並不需要再額外負擔起訴的費用,也毋須額外開庭。
最重要的是,對被詐騙的受害者來說,有多另一個法律程序的保障!也是大家最在乎的民
事訴訟部分。
之後過了一段時間後就收到法院寄來的刑事庭通知書,內容為調節民事訴訟。
注意這裡除非是當場還完總額(這種情況最好了!但通常他們是不可能一口氣還這麼多錢
的),否則並不是當庭和解。而是談好償還條件、內容,之後再依法屢期償還。
接著說明當天到調節委員會的流程:
1.雙方當事人到場及報到
2.調節委員與雙方開始協調民事和解書,會先確定判決內容、請雙方說明目前償還狀況、
詢問受害者的期待、評估被告償還的能力。(建議有親友或是法律諮詢者陪同,穩定自己
的心,並把自己的期待先想好,告訴調節官)
而在開庭前,被告已經有償還一部分錢,所以這次的調節委員會裡,主要是擬定剩餘的金
額償還時程,並以屢期償還作為被告能緩刑的條件。
(另外說明一下保護雙方的安全,我們都是以約在警察局外進行面交,現點現收,並以li
ne或紙本寫償還的金額內容。165反詐騙專員有建議我們不要再跟對方以帳戶往來)
確定內容雙方都同意後,會再交由書記官紀錄內容,過一段時間後會以紙本寄給雙方當事
人!這個就是有法律效力的依據~
如果當庭談不攏,也是可以進入法律程序,不需要硬吞下不合理的協議。
之後就是看被告是否依約了,若是沒有如期償還要另外進行起訴的流程。
而後續的償還被告有拖一陣子,但順利在幾個月內分期繳納所有款項,就算告一段落了。
總共耗時快一年半,終於圓滿落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另外想分享自己心路歷程,特別是給被詐騙的當事人&家人一些支持力量。
通常被詐騙者在知道自己被詐騙當下,通常都是晴天霹靂、自責無助、懊悔難過。想著「
我怎麼會被騙、我做錯事了、如果再重來...」,也通常不敢跟別人提起,覺得是一件非
常丟臉的事。
但,在陪伴他們的過程中,我會一直告訴受害者:「你並沒有做錯事,錯的事詐騙集團,
在那個當下基於人性的善良,確實是很有可能被騙的。你並沒有做錯什麼」
這時候在旁邊的人再去指責、檢討,也於事無補,只會讓當事人更受傷而已。
既然遇到了,我們就想辦法處理、解決,把事件的傷害降到最低,不要再重蹈覆徹即可。
最重要的是,讓詐騙這件事終結,讓犯罪的人去彌補損失。
成為被害者的心靈支柱也很重要,特別是在每次收到法律傳票、判決書的等待過程,對當
事人都是極大的身心折磨。
謝謝這一路以來幫忙的法律系友人、彰化銀行行員、警察(當然也是有遇過冷言冷語的警
察說:哎呀你們這錢絕對拿不回來的),但大部分遇到的人都是善良、溫暖的,真的謝謝
你們!!!
最後想對被騙自責的家人說聲辛苦了!
謝謝你的鍥而不捨,知道你在與詐騙集團交手的過程都是害怕,但還是努力去面對。
我們並沒有做錯什麼,錯的是不勞而獲的詐騙者!
祝福大家都能順利取回被詐騙的金錢。
不要再讓詐騙集團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