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多人共用同電子錢包 虛幣全流向冒牌幣商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24-04-08 16:36:37
多人共用同電子錢包 虛幣全流向冒牌幣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39367
詐騙集團勾結假幣商,詐騙被害人兌換虛擬幣,再利用被害人不懂電子錢包操作,將虛擬
幣轉出變現。基隆市警察局破獲多起假幣商詐騙案,起獲數百萬詐款贓款,查扣假幣商手
機、帳冊等犯罪工具。(示意圖,圖中非新聞事件贓證物,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詐騙集團近年利用虛擬貨幣行騙洗錢,多佯以幣商身份,營造
不知情、中立「幣商」假象,企圖為自己脫罪,檢警若無法突破詐團假幣商詐騙手法,只
能移送行政主管機關裁罰。基隆地檢署指揮基隆市警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抽絲剝繭
,追出蔡女所使用過的電子錢包,與林女等十四名被害人的電子錢包進行交叉比對,查出
每筆虛擬幣流向(幣流),才讓這名假幣商無所遁形。
科偵隊長陳冠廷指出,虛擬貨幣交易與傳統實體金融帳戶交易一樣,交易前須申請一個交
易帳戶「電子錢包」,電子錢包又分為託管型、非託管型,託管型電子錢包是向國內外交
易所申請使用,一般交易所會有KYC(即Know Your Customer,客戶盡職調查作業流程)
機制,申請人的年籍資料,交易所都可以查到。至於非託管型錢包則是從手機APP(例如
:ImToken錢包等)下載,申請人年籍不詳,屬於匿名錢包,詐團多利用匿名錢包規避警
方查緝。
在交易所創設錢包時,除會有一個錢包地址,還有一個獨有的註記詞(私鑰,類似帳密)
,讓申請人可以獨自掌控、支配自己的電子錢包,若無註記詞(私鑰),就不能使用電子
錢包。
存入不到一天就轉出
檢警發現,蔡女的電子錢包與林女等十四名被害人的電子錢包均為匿名電子錢包,其中有
六名被害人共用一個電子錢包,且被害人的虛擬貨幣才剛存入,不到一天就被轉出至蔡女
的電子錢包內,顯見被害人的電子錢包全被詐團所掌控,無法買賣,任由詐團將電子錢包
的虛擬幣層層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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