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利用第二類土地謄本取得個資/設局墓園

作者: petestar (酥酥麻麻。小派皮)   2024-07-08 22:18:26
利用第二類土地謄本取得個資/設局墓園地主買假塔位 詐236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5543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男子夥同王姓男子,利用第二類土地謄本取得墓地所有權
人個資後,向擁有墓地所有權的李姓男子佯稱,只要購買十五個塔位,就可以「土地所有
權搭配塔位」方式,順利將一萬多坪墓地高價賣出,但李指現有資金不夠買此批塔位,兩
人謊稱為李男覓得下手買家為由,向李男詐得兩百卅六萬元。基隆地院近日審結,將陳、
王依加重詐欺罪各判處一年徒刑。
陳、王依加重詐欺罪各判1年
判決指出,前年三月間,陳姓、王姓男子突然造訪李姓男子位於台北市北投區住處,向其
指稱,透過網路取得第二類土地謄本,得知他在新北市萬里區龍巖福田陵園內,擁有一萬
多坪墓地所有權持分,兩人指,先前有透過網路Telegram App群組,結識在「種福田公司
」賣殯葬商品的「張主任」,李只有墓地所有權持分不好賣,若再買下種福田公司賣的塔
位,即可將土地高價出售,李指已沒太多的錢買塔位,兩人則指可幫他找下手買家。
十五天後,陳、王二度造訪,佯稱已替李男找到買家,並拿出對方已付出的一百四十萬元
的訂金讓李男看,李男因此允諾購買種福田公司的十五個塔位,每個四十二萬元,總計六
百卅萬元,但表示他手上僅有兩百卅六萬元,不夠付訂金兩百八十萬元,還差四十四萬元

行員機警報警 戳破騙局
王當下允諾貸款給李;李湊足兩百八十萬現金後,在陳、王陪同下,前往新北市萬里區的
龍巖福田陵園辦公處外,把兩百八十萬現金交給「張主任」。李面交後,扣掉陳、王謊稱
有下手買家付的一百四十萬元訂金後,欲至銀行提領兩百一十萬元現金,補足六百卅萬元
給陳、王,幸好行員機警報警,才讓詐團無法得逞;案檢方偵辦後將陳、王依共同詐欺罪
嫌起訴。
判決指出,「種福田」僅是龍巖福田陵園的「墓地商品」,陳、王與未落網的張主任賣給
李男的種福田公司塔位並不存在,三人聯手詐騙李男購買不存在的十五個塔位,詐得兩百
卅六萬元。法官因此認定陳、王與未落網的張主任共同犯加重詐欺罪,判處陳、王各一年
徒刑,另審酌陳男有陸續賠償李男損失,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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