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民視的節目
有訪問到某個導遊
我認為這個導遊才是導遊的典範,未來法規應該朝這個方向進行
過去遊覽車的逃生宣導只是放影片而已
根本沒有幾個導遊會認真講解
甚至還會做到緊急責任分配
例如,身材壯碩的旅客,要求他坐在某支車窗擊破器旁邊
緊急的時候,就是你負責敲,你就是負責這支擊破器和這面玻璃
然後認真的宣導要會開安全門,而不是放影片宣導了事
也建議未來要制定罰則
安全門,不是導遊會開,是乘客要會開
但是稽查一向都只會稽查導遊,不會稽查旅客,這根本是天大的笑話
我認為未來要隨機抽查遊覽車,並且隨機抽查幾名旅客
要求測驗如何打開安全門
如果無法在兩秒內打開就是不合格(時間可以立法,照理說一秒鐘就要能打開的)
不合格的話,如果導遊不能舉證出他有認真教導旅客,就罰導遊
如果導遊能出示錄音,證明他有在出車前教導
(每份錄音必須把今天幾年幾月幾號給錄進去,證明是當場錄的)
是乘客自己不想聽 懶得聽的話
被抽查到不會開安全門的乘客,就直接罰乘客,並禁止搭乘,並且強制參加交通安全教育
外國人也必須參加完教育才可以出境
並且只要7歲以上就可以抽查
不配合抽查的旅客就以刑法妨礙公務罪(直接規定準用刑法妨礙公務罰則)送辦
我認為未來應該朝這個方向進行稽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