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拆國光西站給補償 法務局︰恐涉圖利

作者: v3aa7n (薰)   2016-08-13 13:52:40
拆國光西站給補償 法務局︰恐涉圖利
2016-08-13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1149
交通局擬補償五千一百萬
〔記者郭安家、郭逸/台北報導〕為了西區門戶計畫,北市府今年九月底後將拆國光西站
,一併調整客運路線,台北市交通局開出五千一百萬元拆遷補償金,國光則開出七.八億
元還價,但明年四月十日租用合約到期,北市府可解約不用付一毛錢。豈料,市議員黃向
羣發現,台北市法務局發現認定交通局日前提前解約付賠償金的作法涉嫌圖利罪!並指市
府公共工程便宜行事,顯讓市長柯文哲背黑鍋。
公運處強調原則上不會給
公運處科長朱宸佐說,確實無須給付賠償金,先前與國光客運多次會議也已告知合約內容
;會參考法務局的意見,原則上賠償金「不會給」,下週與國光客運開會,將再協調賠償
事宜。公運處和國光客運的賠償爭議,不會影響九月底的路線調整,國光客運目前已有部
分路線移至台北轉運站載客。
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說,他不清楚法務局如何通知公運處,也不知道公運處決定不給賠
償金,先前喊出的七億多元賠償金屬「政策性喊價」,希望公運處重視公司的權益;他說
,將全力配合公運處的路線規劃,也不排除透過法律訴訟,爭取屬於公司的權益。
法務局函指出,公運處與國光客運二○一四年五月十九日簽訂「台北西站土地使用行政契
約」,已約定有兩種情形者,甲方(北市府)得隨時終止契約,乙方(國光客運)不得向
甲方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其一、政府因公共事業、公務需要或依法變更使用。其二、政
府因實施國家政策、都市計畫、開發利用必須收回。公運處得自明年四月十日契約屆滿前
隨時終止契約,且國光客運不得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合約載明終止契約不得求償
法務局函還表示,去年七月九日交通局召開台北西站拆遷補償工作會議,法務局已表示須
檢視有無相關,方得討論是否適用「台北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但交通局
並未提供該契約資料供與會代表參考,導致法務局無從得知契約規定。
黃向羣說,法務局已於六月的台北西站路線調整工作平台會議明確表示「毋庸賠償」;若
給予補償,恐有刑法圖利罪之嫌。而他於六月二日已詢柯文哲,當時市長就有說待合約走
完再行拆除應該納入慎重考慮,畢竟按照合約市府應該不用付賠償金;但北市府官員便宜
行事、急就章推政策給補償金,應有圖利之嫌。
國光客運台北西站的所有路線,B棟的新竹以北長程路線九月底前會全數移到台北轉運站
,A棟駛往基隆、桃園機場的短程路線,十月底前會改在台北車站北側及東側門的候車亭
;西站預定十一月改建為廣場、公車彎,最遲明年二月完工。但黃向羣認為,也可等至明
年解約後再施作。
作者: Lumia820 (計畫換Nokia Lumia 830)   2016-08-15 10:16:00
純噓這個拆除計畫
作者: h22112603 (哲哲)   2016-08-13 13:57:00
B棟是新竹以南吧...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6-08-13 14:08:00
台中(含)以南吧
作者: phyllia (達叔)   2016-08-13 16:53:00
等機捷先通再動吧
作者: imrt (0830)   2016-08-13 19:51:00
台中的國光也有給補償 XDD
作者: d3osef (阿嘉)   2016-08-13 21:38:00
晚半年等合約到期再拆不好嗎...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08-16 00:21:00
到底 為何 何必 那麼急著 拆台北市政府整個就很 擾民廣場 公車彎 不管什麼看實用性都比 台北西站 低超多不過表達再多意見也沒用吧 他們說要拆 就是要拆 且急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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