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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告
發文日期:105年9月5日 發文字號:路運綜字第1050111159A號
主旨:公告開放「新竹市-國道1號-桃園市西南區(中壢區、楊梅區或平鎮區)」國道客運
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事宜。
依據: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第158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暨交通部105年8月23日交路字第
1050026685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為振興大眾運輸及順應自由化潮流,並透過市場良性競爭,提升公路運輸經營效率與
服務品質,開放公路汽車客運業營運路線,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二、開放申請經營國道客運路線別:「新竹市-國道1號-桃園市西南區(中壢區、楊梅區或
平鎮區)」線
(一)本路線須行經新竹科學園區(科技生活館)及桃園市中壢區(A21轉運站)。
(二)經評選獲准籌備業者,於辦理本路線市區各站位設置及行駛路線,仍須經當地
地方政府同意。
三、應優先使用「通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通用設計無障礙普通大客車配置車輛數
原則至少須達本路線配置車輛數十分之一比例,未滿整數者進1為整數)
四、經營許可期限及家數:5年,同一路線經營家數1家。
(以下未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