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Facebook上跟一位常騎自行車的朋友爭論到...
公車對單車來說倒底是不是個大問題,
我自己是認為不是,但是對方一直覺得公車對自行車很危險。
我自己也騎自行車(有環島過),我認為公車真的只是小問題,
因為公車有固定路線,也有固定站位,在知道、看到公車路線/站位的情況下,
如果也知道大車的特性...
不要把自己塞到輪差空間、視線死角,也不要去剪大車的線...
其實公車跟其他不按牌理出牌的車輛比起來真的是小case。
對方又說...公車都不會禮讓自行車,都超車過去後切出去靠站...
或者是會被公車逼上人行道...
然後這邊就變成一個爭議的點了,我自己是認為大眾運輸應該優先,
所以基本上我自己騎車、開車...遇到公車或客運閃方向燈要切,通常就讓他切,
一來車上乘客應該比我自己車上多,二來其實讓一下後面不打結大家都好過。
騎單車的時候也是一樣,接近公車站就看看後面有沒有公車,
然後看是就慢一點讓公車進站,還是稍微快一點通過公車停靠區...
如果前面有公車在上下客,左邊又沒把握過去的話,就乾脆停下來等。
(靠太近公車駕駛壓力大概也很大)
我認為禮讓是出於為別人著想...上路時考慮公車有固定路線/站位在跑的需求,
搭車時考慮有人要上下車,注意自己有沒有擋到人、留個通道...
但是現在會這樣想的人好少啊...
今天下午開車出門,就又想到這問題,
然後遇到一段三線道,我走在中間,公車從外側停靠區起步想切進來,
看到閃左轉燈其實我就變慢了,靠近時看到公車已經踩到車道線上,
然後兩台機車貼在公車尾巴左邊,但是公車又幾乎停著沒有進來...
所以只好踩一下內側加速過去。
不知道公車駕駛是覺得我應該不會讓他,
還是那兩台機車猶豫了,而公車怕切進來會掃到他們...。
如果換成車多一點的時候,交通打結大概就是這樣來的~
其實有時這樣也真尷尬,放慢想讓公車,但是公車駕駛搞不好怕被投訴不敢亂切...
所以常常在想為什麼沒有規定公車停靠區前後一段距離應該禮讓公車進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