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3&FLNO=109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
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
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目前似乎沒規範大型車白天強制開頭燈咧,現在所見大型車開頭燈應該是個人習慣
加強辨識度而已。
另外之前政府要修法加裝晝行燈或白天強制開頭燈部份,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現行法
規沒有相關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3
而且晝行燈相關規定也只強制新款車,舊款車不罰:
交通部「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三之四項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安裝規定,有關白天強制開
燈或配備晝行燈的實施日程如下:
2017年1月1日起,新形式機車應強制配備晝行燈或者是機車啟動及開啟頭燈功能。
2018年1月1日起,小客車須強制配備晝行燈。
2019年1月1日起,須強制配備晝行燈車款為:仍在生產中的舊款機車,新型式大客車及大
貨車。
2020年1月1日起,仍在生產中的舊款小客車須強制配備晝行燈。
2021年1月1日起,仍在生產中的舊款大客車及大貨車須強制配備晝行燈。
之前U大師有說客運車司機未按規定路線行駛是犯了公共危險罪,我找不到相關法規咧
麻煩U大師開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