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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客團雙駕駛 觀光局:是規定要輪調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17日電)觀光局日前公布12月1日起,7天6夜以上陸客團行程得
有2名遊覽車駕駛規定引發業者反彈。觀光局今天回應,此規定是遊覽車駕駛應輪調,而
非同時有雙駕駛。
觀光局日前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12月1
日起接待7天6夜以上陸客團的業者應提供2名遊覽車駕駛的姓名資料,行程中要更換駕駛
,防止超時疲勞。但卻引發旅行業者反彈,認為旅行社並不具備運輸專業及功能,政府
不應將此責任加諸在旅行業。
對此,觀光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修正注意事項,主要目的是衡酌勞動條件法令變動與
強化陸客團來台旅遊品質及安全提升。
針對業者的質疑,觀光局說,有關7天6夜以上行程應「輪調」遊覽車駕駛人,並非指遊覽
車內須同時有雙駕駛,而是旅行業應要求遊覽車業者適時「更換」駕駛人,以符合勞動基
準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有關一例一休及連續工作日、時限制的規定。
觀光局指出,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37條第10款規定,旅行業不得使遊覽車駕駛違反汽車運
輸業管理法規有關超時工作的規定,「輪調駕駛人」規定是要求旅行業,將遊覽車業者所
提供的符合勞動法規的駕駛人與車輛資料,向觀光局申報,實質上並未額外賦予旅行業管
理駕駛人工時的義務。
觀光局強調,旅遊安全是躋身觀光大國的重要前提與指標,提升旅遊安全與品質,極需旅
行業者及遊覽車業者彼此通力合作。未來會加強宣導工作及輔導作為,期盼旅行業者及遊
覽車業者各自堅守崗位,彼此訂定合於法規的契約,保障旅遊安全。10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