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客運超速撞死單車翁 法官:司機「猝不及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8-01-09 12:28:16
客運超速撞死單車翁 法官:司機「猝不及防」判無罪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0625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4年前一起國光號客運與單車老翁車禍致死案,檢方認為超速
的國光號司機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法官審理後,根據雙方相對位置,引用計
算過的科學數據,認為國光號司機是猝不及防,縱然超速,也和老翁的死亡沒有因果關係
,判司機無罪,可上訴。
該起車禍發生在103年12月8日早上9點半左右,38歲的國光號蔡姓駕駛以時速約55公里速
度往屏東市區方向,行駛在屏東市民生路內車道,在接近民生路7巷口路段時,撞上同向
從民生路外側車道騎單車左轉欲穿越馬路進入巷口的75歲李姓老翁,導致李翁傷重住院延
至104年4月22日晚間不治。
檢方認為,發生車禍路段速限為50公里,蔡姓司機明顯超速,而且在行經無號誌的交岔路
口時理應減速慢行,以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但蔡男卻疏於注意車前狀況,並減速慢行,應
對李翁的死亡負起過失責任,依法起訴。
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指李翁從慢車道變換車道違規左轉,未讓左側直行車先
行又未注意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蔡姓司機無肇事因素,惟超速行駛,有違規定。
屏東地院法官根據肇事國光號上行車記錄,認為李翁突然從外車道切進內車道,雙方相對
距離為10.1公尺,國光號車速55公里,根據交通部所附「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
摩擦係數對照表」,就算蔡男時速50公里,當時的煞停反應距離至少也要11.5公尺以上,
蔡男雖超速違反道安規則,但即使未超速,仍無法避免與李翁發生撞擊,固認定李翁死亡
結果與蔡男超速行為不具相當因果關係,應予蔡男無罪諭知。
作者: hinajian (☆小雛☆)   2018-01-09 12:36:00
推 別再死者為大了
作者: foxbite (SyNC)   2018-01-09 13:19:00
一堆王X蛋老人騎車都這德性,去年八月才撞到一隻
作者: baobao18 (baobao)   2018-01-09 13:32:00
檢察官是在公三小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8-01-09 14:21:00
那是檢查官的職責,他不這樣說會惹禍上身
作者: HT2 (歐吉桑)   2018-01-09 15:50:00
終於有個食人間煙火的法官
作者: JosephChen (╭(〞▽〝)╭(〞▽〝)╯)   2018-01-09 15:56:00
這是刑事責任吧,但是民事責任怎麼算呢?
作者: seeback (當兵是國家大事)   2018-01-09 15:58:00
民事很少百分之百沒事的
作者: lcccpkhtp (as爸)   2018-01-09 15:59:00
推正常判斷法官,別死者為大+1
作者: baobao18 (baobao)   2018-01-09 16:03:00
別說老人了,一堆年輕的也不遑多讓,尤其女性
作者: ultratimes   2018-01-09 16:21:00
那是沒超速,超速了還沒罪?別說什麼 即使沒超速也怎樣怎樣的 這種幹話
作者: ecpoem (CK101)   2018-01-10 03:19:00
超速又不違反刑法,另外超速10km內因為機器誤差也不罰最後一部份在說明超速與否和此車禍無關,請u大濕再讀讀吧
作者: sstarsstar (sstar)   2018-01-11 07:53:00
這位往生的不是孝子........
作者: black209014 (噗雷克)   2018-01-21 13:27:00
讚!沒叛老人家屬賠償司機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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