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19-03-12 22:30:56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724957
台北市公車右轉輾過行人 婦慘爆頭亡
公車司機右轉未禮讓行人及注意安全,撞倒葉姓女子,送醫急救不幸不治。
(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9-03-12 21:36
首次上稿 21:10
更新時間 21:36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今晚(12日)發生公車司機疑因右轉時未注意行人,將
行人爆頭的意外事故,約40歲的葉姓女子有生命危險。轄管中正第一分局博愛派出所據報
到場勘驗釐清肇事責任中。
警方調查,今晚6點45分左右,肇事公車從重慶北路右轉忠孝西路時,疑因未注意同向步
行的葉女正走在斑馬線上穿越路口,當場擦撞到她,葉女頭部遭公車後輪輾壓重傷,送醫
急救後不幸宣告不治。
警方說,公車肇事時司機並未查覺,是附近路人大聲示警才停車查看,並向消防局勤務中
心報案。
事發地點就在消防局城中分隊前方,救護人車將傷者送台大醫院急救,但傷勢嚴重,經急
救1小時後,宣告死亡。
"因果關係"和"責任歸因"的混淆不清,好比遇到闖紅燈的,綠燈用路人不進入路口就不會被撞,被撞和綠燈直行的確有因果關係,但是說到責任歸因,肇事責任卻是闖紅燈一方,而不是什麼"雙方都有問題"講個極端的例子,網友的母親如果不生下網友,網友還有可能在PTT推文嗎?不可能。但是網友的母親就要因為網友推廢文負責嗎?當然不。這就是因果和責任歸因的不同。
作者:
fussstk (XD)
2019-03-13 07:52:00走在斑馬線上死亡,台北市已經多起一堆公車根本就是亂開車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9-03-13 08:34:00樓上怎麼知道是亂開車?也有可能是行人已經看到正在轉彎的公車還硬要衝過去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3-13 08:44:00覺得是兩方都有問題,不禮讓行人跟無視車要過就硬衝,看監視器畫面會更清楚
作者:
sponge88 (CIRCUS LIFE)
2019-03-13 10:35:00照樓上某a我說法,那就是公車不禮讓行人,不是亂開是什麼?
作者:
fussstk (XD)
2019-03-13 12:45:00斑馬線上,行人最大台北一堆公車司機素質爛到極點還給優良客運,笑死人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9-03-13 14:13:00公家機關的評鑑 本來就已經失去公信力了....充其量不過就是乖寶寶貼紙一枚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9-03-13 14:39:00sponge88 fussstk那我以後在斑馬線上看到公車就直接衝過去給它撞 我就可以發大財 謝謝你們的支持行人最大 就算自己不重視自己的生命也沒關係呢 顆顆
a大邏輯有什麼問題?明明人家是說「司機確實亂開車」,並且釐清路權的權利關係。畢竟是你自己最先質疑「怎麼知道司機亂開」,也沒人教唆你或路人基於路權硬要走過去,被人家反駁理虧就在那邊爆氣,可以成熟謙虛點嗎?這樣子強詞奪理,只是讓你更丟臉。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3-13 15:20:00第一個是行人知道有車要過硬要衝,一個是司機知道有行人硬要衝,結果說都是公車的問題,斑馬線的行人又不是無敵,還是要左看右看,我知道很多駕駛不會讓行人沒錯
作者:
babaer (我的名片是控制碼)
2019-03-13 15:32:00司機無視斑馬線的行人硬衝,這樣也能護航
作者:
YEHhuan (yeh人)
2019-03-13 16:16:00古人說公車如市虎,台北市今年已殺了幾人
作者:
fussstk (XD)
2019-03-13 20:26:00眼睛張大點,去看監視器難不成,還要教你保養眼睛這幾起死亡事件,有那一件是行人暴衝?有人幫司機腦補,真丟臉好好教育及懲罰司機吧,行人死這麼多,台北之恥如果不知道一個公車司機該有的態度買機票,去日本或首爾,見見世面看看公車司機,要不要在斑馬線禮讓行人公車,遊覽車,砂石車,大貨車,這些大車對比行人的脆弱,難道不該多注意斑馬線的人嗎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3-13 21:16:00沒人在護航阿 是在。。。。我也只說”或“而已是在崩潰什麼?
hunng5再說什麼鬼= =汽車本來就要讓行人,當然都是公車的問題。你的這種說法就是沒有法制概念。
作者: heibe (在屋頂唱著你的歌) 2019-03-13 22:56:00
樓上講得真好耶!有些人確實是一點路權概念也沒有!護航的不會承認自己在護航,就像喝醉的不會承認自己醉一樣
h大是在平行時空?我回頭看了三遍都沒看到「或」這個字,想要咬文嚼字,卻還是站不住腳。還狡辯「自己沒護航」,但你原本最後一句「我知道很多駕駛不會讓行人沒錯」就是指涉「即便在這樣到前提,我認為此事件的司機基於行人沒有看路,所以其實沒在場各位所提那麼大的問題」,我的理解應該沒有差太遠吧?再來你被打臉了,反而指控這些人「崩潰」,就算崩潰也是因為遇到你這種魔人吧!還怪誰?
作者:
fussstk (XD)
2019-03-14 00:58:00台北公車司機的素質參差不齊有些司機轉進遊覽車看看遊覽車的事故,真的一點都不意外斑馬線上被撞,這一年來,已經好多起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9-03-14 01:08:00燈號是一回事,司機和行人都要隨時注意啊要加強大車安全駕駛的教育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3-14 06:01:00我要去找板主檢舉了 再見有人被我檢舉一次 這裡至少兩個可以被我檢舉掉 哈哈
作者:
evanzxcv (å·¦è¦é¤ƒï¼Žæ˜“釩斯)
2019-03-14 07:08:00我倒覺得很多紅綠燈時相燈號設計根本白癡,行人綠燈跟車行右轉燈同時亮是啥鬼啦?請大家看到一個這樣的紅綠燈就打1999要求改善,直到真正改善為止,這樣至少能達到嚇阻作用,讓公車司機想直接開過去之前想個三秒鐘:這樣開好像違規齁?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3-14 10:12:00生命捍衛路權 加油
N大其實不用祝他過馬路平安,因為是他自介一直執著在「生命捍衛路權」,但大家的論點單純圍繞在「因路人之路權而司機有其責任」,大家從來沒有提到「因為路人有其路權所以在知道危險的情況還是應該硬過馬路」,是h大一個人邏輯不清楚。
看到某些推文果然是落後國家正常發揮 祝他們一生出入平安 都不要從車子走下來喔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9-03-21 19:31:00
台北市交通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