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陸續與北市府公運處投訴大鳥集團部分路線。
時隔大約一個月,投訴路線的派車依然故我脫班,
實在不知道投訴的意義在哪裡。
市府答覆始終是”經複查該數條路線確有未依班距發車,本處已經列入評鑑扣分,
並已要求該路線業者限期改善,督促落實班距,維護乘客搭車權益”
小弟的疑問為:
1.限期改善是的基準是??一個月的時間還是多久??還是只要缺駕駛員就會持續下去……
2.小弟了解缺駕駛員情況嚴重,有建議該數條路線在離峰時間是否申請減班或是提供發車
時刻,市府卻回函為維持乘客乘車權益,不宜調整既有班距,但是發車班距跟實際派車班
距就是不同,這不是鬼打牆嗎??
3.評鑑扣分然後呢??業者會有何懲處??
4.據了解,660平日離峰調降為30分鐘一班、902路線平日離峰40分一班、假日202路線30~
40分一班、282路線為20~60分一班(夜間60分一班)。
5.小弟了解駕駛員的辛勞,但理應照班距發車。
6.目前有想到一些載客率不佳路線是否可以整併(ex268、676、553等等)。近期看到羅斯
福路幹線與251的整併轉乘,不知道247(含區)與紅2之間是否也有機會,不然看紅2的班距
也是慘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