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d:kkkccciii
2. 合購文標題&日期:
[綜合] 收納包中包-南港、北車、公館(...等) 09/20
3. 簡短理由:
第一次面交未到。
第二次面交遲到。
4. 說明:
10/02 14:00:第一次面交,被放鴿子。期間有發簡訊詢問,未回。
稍晚收到站內信,稱臨時接到老師指派外出,兼忘了帶手機,
「忘記先""站內信""跟您說」
基於同校情誼再給一次機會,有強調只等五分鐘,不再接受理由
10/09 14:06 接到該團員電話,才開始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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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真的太扯,請容我簡述當天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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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到達 (13:58)
* 該團員到達,但不主動聯繫。 (14:02)
(地點說明:圖書館入口旁的小展廳,當時一直都只有我們兩人,
自以為很明顯容易辨認,看來我沒有想像中起眼)
* 終於接到電話 (14:06)
(平衡報導:據團員對報黑預告的回信,她05分之前 打 錯 電 話 了)
* 本人取出合購品,團員開始掏錢。掏錢掏到一半開始滑手機,多次。
* 本人出聲,表達希望能先完成面交她再回簡訊。團員:他其實在查詢應給款項?!
老實說我不理解她為什麼不開口問下活生生杵在她前面的我啦...
(通告信寫了兩次!!小主購我真的沒有想像中起眼...)
* 本人回答金額(共87),團員接著給出一把零錢:一百紙鈔與一些銅板
* 本人錯愕之餘,不快地表示應自備零錢;而該團員的反應是原來她一直以為
一 個 是 8 7 元 !!
(再次強調通告信寫了兩次,足見該團員完全不曾認真閱讀通告信;
此外兩次約定時間的信件皆無回復作再確認。)
由於面交過程實在太令人不愉快,敝人修養有限,決定了生平第一次報黑。過程
描述雖盡可能持平如實,願意接受公評,尤其是該團員的反駁。
5. 是否已在三天前通知對方將提報黑名單:Y
第一次寫信給對方通知要黑人的日期: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