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晚安
自4/5推行收單規範至今,仍有相當多的主購並無注意規範修正,因此在這邊特
別提醒各位板友/主購們相關規範。
收單規範
詳細規範請參看板規與公告#1N0oLJjg (BuyTogether)。
合購文第二點:(2)截止日期/欲徵數量之預計徵求數量:禁止以"單"作為收單依
據。(如:迷你袋收50單/收97單),請主購以件數或金額為標準。
同時修正目前合購文預設格式:新增金額試算與欲徵數量欄位。
即日起至2016/05/03為宣導期,期間內違規會鎖定限期修正,2016/05/04起未依
格式者逾時未修刪文水桶七日。
五月份起將加強取締無明顯經濟效益(ex:小於NT.10)之收單,經查將直接刪文
強制流團並水桶,請各位主購特別注意。
單件收雜
由於一單一件情形較多,故於下分類說明:
★ 直寄:一單一件 →不可。
★ 郵寄:僅收一號包、一單限一件 →不可
即使一號包剛好只裝的下一件物品,但主購仍應提供如二號包、便利
箱等郵寄方式。如有其他理由,則須於合購文中列明原因,或以通告
信方式知會板主群,由板主判定是否為合理因素,並於合購文中主動
說明其原因。
★ EZ:一單限一件,輕鬆袋/迷你袋 →不可。
可提供相關收件方式,但在物品剛好只有輕鬆袋或迷你袋裝的下的情
況下,主購分寄不得僅收輕鬆袋/迷你袋,仍須提供EZ寄件方式。
★ 合寄:欲收多件,一單限一件 →不可。
註:一單限一件,同ID可多單且僅收1次雜費者不受此規範限制。
如有其他相關建議請於文下提出,板主群會參考相關意見陸續進行修正。
感謝大家配合。
@合購板板主群
2016/04/29
2016/04/29 21:04 新增宣導期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