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合購價差投票修正草案

作者: ringlin (洛景)   2016-11-28 03:50:13
各位板友晚安:
現行板規中,對於合購價差有基礎規範,隨著時間推移,板務判定上為明確規範,
故重新審視相關規則,欲更加明確規定相關級距,以避免主購誤觸。
目前規劃草案如下:
預定徵收件數部分:
起批須從20-30起小量問價,無小量問價者須附截圖。
級距計算:每階段以"前一級距+30件"為標準;收單規範仍須符合之前投票規範,
超過99單者須報備板主。
首段30件起批價差需差距至少NT10,後續階段每段價差為X。
若超過99單,則最高量僅可收至符合板規批價標準之最高件數的125%。
X部分由於實難具體量化決定,故交由板眾投票決定。
A. 0元
B. 5元
C. 10元
現行板規為每一級距均需差距超過NT10,故開放較低限制。
最終X計算方式採平均計算後四捨五入,假設投A者10位、B者7位、C者4位,
就是(0*10+5*7+10*4)/(10+7+4)=3.571,四捨五入為4元。
屆時後續每30件價差須為NT4。
以上選項均包含以下前提:
1. 商品單價多件不可以比少件還要貴,且須比自購便宜。
→若主購有開直寄,則不包含轉寄郵費;若為純分寄者,會納入轉寄郵費計
算。(以最低郵資為準)
EX:若主購開純分寄(郵寄37;EZ60);則自購價以商品單價+國際運費計算
,合購價為商品單價+國際運費分攤+郵寄運費(不會以EZ的60計算)+雜
費。
2. 輕小物若不符上述標準,將視情形予以放寬;輕小物標準由板主逕行判定,
若有疑問請先來信。
==========
上述選項為初步擬定,若有好建議請推文或站內板主群,預計12月會發起相關投票。
板主群相信,每位提出意見的板友都是希望讓合購板更好,也希望大家能積極地參與
合購板板務討論。
推文前請保持理性,禮貌發言,請尊重他人的意見。
謝謝大家。
@ 合購板板主群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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