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物品介紹、網址:
BEN NYE BUFF BELLA LUXURY POWDER
http://0rz.tw/RLZZC
RCMA MAKEUP NO COLOR POWDER 3 OZ
http://0rz.tw/lYC2g
SAMPLE RCMA POWDERS(只開NO COLOR)
http://0rz.tw/pvtsw
主購還會另外購買其他品項,介意者勿跟團
※ 批價/數量:如網頁所述
※ 重量預估:不影響
※ 境內運費:無
※ 優惠券:無
※ 金額試算
單位:USD
此團主要徵求滿500鎂免國際運費,以Ben Nye蜜粉3oz為例
自行購買:22.5鎂;國際運費:平信47.22鎂/快捷63.18鎂→總價:69.72鎂/85.68鎂
合購價格:22.5鎂;國際運費: 無 →總價: 22.5鎂
試算:商品價格*匯率32+雜費10+1號便利包37/2號便利包50或全家店到店60
★刷卡銀行/卡別:花旗現金回饋白金卡
★匯率:暫定32,多退少補(包含海外交易手續費1.5%/現金回饋0.5%)
★集貨/國內配合快遞:Priority Mail International
★主購下單付款方式:刷卡
(2)截止日期/欲徵數量
★預計收團時間:2017/03/08(三)22:00
★預計徵求數量:我要30鎂左右,徵滿500鎂達免運門檻
★預計匯款時間:匯款時間12小時,匯款截止前須完成匯款並回覆回條
無法配合匯款時間者請勿跟團,避免造成彼此的困擾
★主購收單方式:發成團匯款通知並更新團員名單於本文末,若未收單恕不另通知
★成團後G單是否會顯示個人資料:只顯示購買清單
(3)付款方式:事先付款
★匯款銀行:中華郵政,匯款時間12小時
本團為快速團,請斟酌是否能完成無摺存款
★退款銀行:中華郵政無摺退款(需提供戶名,介意者勿跟團)
跨行須扣除12元手續費,不隨包退款
(4)主辦人連絡方式:站內信為主,簡訊為輔,主購不接陌生來電
(5)拿貨面交地點/時間:無面交
是否接受郵寄? 郵寄1號便利包37元,裝不下則改2號包50元
3+2郵遞區號查詢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208
也可用全家店到店(60元)方式寄件,只能選全家
全家店鋪服務代號查詢
http://www.famiport.com.tw/shop.asp?page=6
封閉型店鋪常出現無法設定寄件的問題,建議選擇一般店鋪
(封閉型店鋪定義:學校、工廠、園區、車站、圖書館、特殊營業時間之門市)
(6)運費的分擔方式:無境內運費也無國際運費
(7)雜費收取方式 & 用途:10元/單,避免跑單重徵的困擾,一ID限填一單,一單上限35鎂
包裝膠帶(不含防碰撞材質)、處理團務電費、聯絡物流電話費及前往郵局超商寄件油錢
(8)滿額禮/贈品/禮券/紅利點數之內容與分配方式:無
(9)其他注意事項:
01.填寫G單時若未按照主購要求的字型、格式或內容會直接刪單。
02.匯款時間12小時,需在匯款截止前完成匯款並回覆回條,
以上動作缺一不可,違者抽單退款並提報黑人。
03.每8小時需上站一次並確認信箱,避免錯過團務訊息,無法密集上站者勿輕易跟團
04.團務進行中若有需要團員回覆信件、調查G單,請在主購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動作,
通常會給予12小時的時間,若沒有收到團員回應造成主購處理團務的困擾,
將視情況提報黑灰人。
05.海外購物等待期間長,需視賣家出貨速度(G市周末休息)及國際配送時效而定,
主購會將團務進度更新於全團清單內,請自行點閱瞭解團務狀況,勿來信催促;
若有其他問題亦可與我聯絡,逾24小時未收到回覆請再次聯繫,
來信/簡訊時請主動告知是哪一團團員並保持文字禮儀。
06.主購收到商品後會在七日內寄出包裹,無法等待者麻煩請自行購買。
07.填錯取件資料或個人因素遲未取件導致店到店包裹被退回,重寄費用由團員承擔;
店到店包裹被退件導致團務延宕會提報黑人,不接受"沒有收到簡訊通知"之理由,
主購會提供寄件編號,本應由團員主動追蹤店到店包裹去向。郵寄亦同。
08.店到店包裹於國內運送過程中若有遺失情況,賠償金額依照全家官網說明。
郵寄則參見中華郵政官網說明。
09.商品若有錯誤或瑕疵請在主購規定時間內來信並附上拆包錄影檔、清晰照片
並詳述商品狀況,主購會向賣家反應,海外購物換貨不易,若賣家不願賠償,
則由團員承擔損失,填單前務必瞭解商品錯誤或瑕疵為網購風險而非主購的責任。
10.若有款式缺貨情況,則刪掉該款式,其餘商品繼續跟團,同意者再填單。
11.若遇課稅則依購買金額均分稅金。
12.商品若缺貨,則依賣家退款金額為主,主購會出示帳單。
13.商品若到貨數量較少則按照填單順序分配。
14.團員若填錯退款帳號須自行承擔相關損失,主購不代為追款且會將您提報黑人。
15.如有未盡事宜,主購保有補充規定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