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movie板主不當水桶

作者: mysheros (蜜雪兒)   2011-11-18 14:55:11
※ 引述《skydreaming ((‵▽′)Ψ..咦?)》之銘言:
: ※ 引述《mysheros (蜜雪兒)》之銘言:
: 凡是上訴之後的申訴文
: 將遞交相關證據交由組務會議討論
: 原一級判決組長依置底規定本須迴避
: 且本案上訴的對象仍是movie版版主,而非nosweating小組長,
他是被告是他自己說的
又不是我說的
我是要nos把裁判寫清楚
理由不清不楚的 我怎麼上訴?
但他說明後好像也沒有比較好
因為他根本就是在誣陷我嘛
用我沒說過的話判我敗訴
哪招?
: 請注意你的用詞,勿出言挑釁或進行無謂的揣測,謝謝配合。
1.注意用詞?我犯了誹謗還是公然侮辱?不知道這裡的上訴法官是幾職等?官威這麼大
2.出言挑釁?我發個問叫挑釁?
3.無謂的揣測?上次處理上訴案件已經是9月底的事了
在我前面也還有個上訴沒處理,我懷疑這裡沒有法官,很不合理?
4.我上訴了,為何被告電影板板主不需要過來說明?
依照本板板規
6、若被告有被通知前來答辯,請在時限一週內回文。
若遲遲未來答辯視同放棄,將判定敗訴。
我應該已經贏了吧?請下判決,感謝!
: : 我只有聽過「法官」跟「檢察官」迴避
: : 被告有在迴避的喔?
: : 是迴避還是逃避?
: : 若真要講迴避
: : 你用「我沒被檢舉的句子」跟「我沒說過的話」判我敗訴
: : 我強烈懷疑你跟電影板板主是好朋友
: : 這才是構成迴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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