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lmusic版主ChaosCreator不當執法

作者: wenthome (檻外人不見外)   2012-09-17 00:13:39
※ 引述《ChaosCreator ()》之銘言:
: =>>就我所知,PTT看板板主沒有對推文增刪的權力。
: 能夠對文章中推文進行編輯的只有原po。
: 就連推文者都不能進行編輯,如果這方面事實已經有變,請讓我知道。
: =>>原po檢舉的是推文中有人對其人身攻擊。
: 板主這邊能夠做的是對於人身攻擊文字先做處置,
: 然而板主能作為的手段也只有將文章刪除一途。
: 原po或有其他考量不願意自己將人身攻擊文字做編輯本人尊重原po處置。
: 考量這樣的人身攻擊文字留在板上只會對原po造成進一步傷害,
: 避免這樣的情形,板主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先將文章刪除。
: 原po的文章已經在精華區中隱藏備份,若原po想取回內容,是沒有問題的。
: =>>至於對於人身攻擊者的處理,由於這是初犯,本人先做損害控制,
: 若有再犯情事,才會用諸如水桶之類的罰則處理。
: 但本人必須強調,即便要一開始就用水桶處理的情形,要讓人身攻擊文字消失,
: 板主只有刪除文章一途。請查照。
我只care到底是否給予人身攻擊者應該有的處置。
我看不到任何有意義的作為,只看到所謂損害管制的刪文。
也許你有處理只是忘記告知,
那就煩請舉證您在刪文前對所謂初犯的犯規推文者有何處置?
處置的選項未必只有浸水桶,板上警示或去信警告都是選項。
刪文處罰的不是在推文裡犯規的人,而是原Po,
寫了幾十萬字,不差這幾百字,這是公平正義的原則問題,不要以為我在搞你。
初犯可以輕判,但從來都不是對犯規者不處理、便宜行事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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