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nlyheart (生命有一種絕對)》之銘言:
: 1. MAYDAY板 板規二 相關規定:
: 二、發文/推文管理事項
: 10 禁止謾罵、吵架、挑釁、酸人、人身攻擊,或騷擾板友和團員。
: 板主可視違規程度給予加重懲罰
: 2. 事件起因於五月天主唱在服貿事件的態度,
: 而原告在接連非直接相關的三篇文章,針對此事件噓文酸人。
非直接相關?非直接相關?非直接相關?
因為很驚訝所以我要重複三次
: 3. MAYDAY板已明文規定不得對團員作出酸人、人身攻擊之行為,
: 如對團員有任何不滿,可利用Hate板、TuTsau板,
: 然而原告在短短10分鐘內,接二連三違規,因此視為鬧板,給予永久水桶。
: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自己的判決合情合理,謝謝。
如同我第一則所言,第一篇是恨鐵不成鋼的心態,其他兩則要怎樣證明我酸人?
而被告在把樂團神格化的情況,完全不考慮老歌迷的心情,只能一直捧不能
指出缺點,將我視為鬧版,給予永久水桶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被告的判決相當不合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