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hina-Dram板 argus0519

作者: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8-08-26 23:06:03
謝謝小組長給予申辯機會
將就以下幾點做申辯
一、本案尚未到達組務申訴程序
本案尚在溝通階段,Y120372767(以下簡稱Y大)僅與職通過一封信,尚未互相確定溝通
無效向上申訴時直接申訴,申訴信寫的內容(如證據1)和此篇組務申訴內容相比又多了一些
內容出來,並未與職溝通,故職認為Y大本案應可駁回,不過一切交由小組長裁定,既然申
訴到組務了,職逐一答辯。
二、Y大申訴內容逐一答辯
Y大申訴原文(上色):
本人發文比較大陸麻辣女兵和台灣女兵日記,只有一次稱呼對岸為匪區,篇幅佔不到百
分之一,板主竟嚴重違背比例原則,說我引戰鬧板而水桶劣退。
首先,匪區字眼本身就屬於引戰字眼,而且在推文回覆提及蔣匪軍說明是為了反諷,
說服力不足,想開玩笑反諷應該在內文說清楚,相信會好的多。
而且Y大為何不將那篇文章的推文一併附上組務?因為他的匪區說,推文已經戰起來,
並沒有在討論戲劇,已經造成明顯引戰鬧版之事實(如證據2)。
然而我有說明因劇中提到蔣匪軍,我只是反酸回去,絕非故意引戰或蓄意鬧板之犯意
,有必要這麼嚴肅嗎?況且眾所周知,互稱匪,乃國共兩軍歷史情仇,依板規二-11明文規
定:『在文中夾雜歷史是可以的』!
在文中夾雜歷史是允許,不過僅止於劇情。該員所謂國共兩黨之歷史情仇,與該劇完
全無相關,職已特地將本片全部看過,雖為大略瀏覽,不過也只是個叛逆少女進入部隊
磨練的故事,與國共兩黨歷史情仇完全沒搭上,Y大利用此點蓄意引戰鬧版意圖明顯。
至於劇中歌唱的蔣匪軍,係屬該劇設定背景,就如同我們的軍歌我愛中華一樣,只不過我
國已將消滅共匪改成莊敬自強罷了。
板主說板友要求我好好打國名,但我不理會、未修改、沒悔意。
但試問,板友有公權力要求我編輯任何東西嗎?我有義務遵辦嗎?
板主不說清楚、不講明白,我怎麼知道我被m不是因為優文?
難道我不會特異功能讀心術,也要跟板主說嗎?
職於#1R2iAcER (China-Drama)本篇從5/27發布起,一直置底至8/20,Y大8/17公告
懲處進桶,裡面有一段有說過只要是m文除了優文以外就是違規文章,優文會收入精華區
而且一篇被狂噓的文章依常理判斷並不可能被選為優文,故職並非沒講清楚,置底板務
皆為重點,發文前皆視同看過置底規定,這在任何一個看板我想都是這樣。
板友沒有公權力,但有檢舉的權力,雖說本案在收到檢舉信前職已著手進入板務階段,
不過對於板友的勸導Y大視而不見,職只有依據板友們投票連署賦予的公權力做判決了。
此外,我只有說Y大不理會,不知道沒悔意這句話是誰說的,希望Y大能提供一下。
板規五-5:使用過度情緒性字眼,經板主判定有引戰之嫌,鎖文或警告。
板主認為我引戰,就應依法警告我,讓我知道錯在哪裡,若我死不改,那罰我沒話說
,哪知板主悶不吭聲,這不典型「不教而殺謂之虐」嗎?
本案已直接上升到板規八.5蓄意鬧版,不適用板規五.5,且板規八.5也有板友判定條
文,只不過僅有檢舉權罷了,而且如前項答辯,發文前本該閱讀置底規定,規定都寫得清
處明白,何來不教而殺?如果人人都不看板規直接發文違規要職提醒才願意改,那要板規
何用?
另依站規 #13eKiG_T(SYSOP),劣(退)文『必須詳細訂定條件』,而板主以板規八-5退
我文,該條根本沒有退文罰則,依法須予無效!
此退文小組長判決完畢後職可協助處理,且職已著手修正板規,將板規更臻完善,也
請小組長依規定懲處職引用錯誤法條退文。
三、申辯總結
希望能以此案讓板上刻意鬧版的份子有警惕作用,故想請小組長維持職原判,
水桶45日,至於退文依法無據,職可本案判決後協助處理。
四、證據說明
證據1:Y大寄信溝通
證據1-1:職寄信回覆
證據2:Y大原文含推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