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vicl (拉子)》之銘言:
: ttnakafzcm應於2019年12月答辯
: 否則就是未於7天內答辯
: 依板規應該判ttnakafzcm敗訴
: 更何況
: 請問一個可以接受邀請參加某些X劇首映會的人
: 誰能保證此人在某些X劇被批評時會保持中立?
: 我當時只說X劇可能符合某些點。
: 卻被要求證明非X劇就不會符合某些點
: 然後就被水桶
: 如果有人說北海道天氣很冷
: 卻被要求證明非北海道就不會冷
: 然後就被水桶
: 敢問有人覺得合理?
請具體說明,「根據利益迴避原則,ttnakafzcm應辭去板主」
是違反電視區組規、視聽劇場群組規、站規哪一條?
日本區小組長Tes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