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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上訴(適用於第一次判決敗訴後)
(1)被上訴板之英文板名:Sodagreen
(2)被上訴板之中文板名:蘇打綠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Idols_1TW
(4)被上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Idols_1TW →TWB_SZ →Sodagreen
(5)上訴人之帳號:canandmap
(6)被上訴板主帳號:Makotoyen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本人於9/25發起申訴後,由Whispered小組長判決為維持原判
本人不服小組長判決,在此上訴,相關回覆在證據部分
(8)上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撤銷水桶判決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申訴文:#1VRO3I2m (Buzz_Service)
證一~證五:#1VRO3zBj 、#1VRO4SOs 、#1VRO4kYC 、#1VRO5F5Q 、#1VRO5VVz
小組長判決:#1VTezj48
引述小組長判決部分原文並引入本人回覆:
※ 引述《Whispered (耳語)》之銘言:
: 一、根據Sodagreen板板規4:人身攻擊、謾罵、挑釁、意圖引起紛爭之行為。
: 是否為挑釁、意圖引起紛爭,由板主根據前後推文以及板主個人主觀意見
: 為之。此為看板自治權,況且審視Makotoyen板主的裁判,屬於挑釁無誤。
本人回覆:
1.看板自治權並無疑義,唯M板主此水桶判決未免過度擴大解釋,認為本人之
推文必帶挑釁成分,本人絕無挑釁成分,卻被M板主誤解為挑釁,實為遺憾
: 二、申訴人canandmap以「如果電屬於挑釁,那麼軍中早就發生打架或吵架事件
: ,但事實上卻並沒有真正發生過,有發生的多半是私人恩怨」的說詞,為
: 無稽之談。軍中是絕對不可以有這樣的情況,階級相同的阿兵哥吵架,彼
: 此"電來電去"則全連會被連坐處分。
本人回覆:
2.軍事連坐處分已不再成為軍中唯一懲罰的手段,軍袍間紛爭應由poa調解之
可見小組長已脫離軍事身分太久與之脫節
: 三、軍隊之中的階級是絕對的,不可以忤逆,不能拿來與網路世界相比擬,電
: 這個字眼,由軍官,士官對下級下屬使用,是可以的;但是在網路世界,
: 你"電"我,我"電"你,則意味著彼此互相吵起來。畢竟網路世界無所謂的
: 上級下級之分,每一個使用者在推文之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 所以在推文之中,彼此"電來電去",則爭吵永無止盡。很明顯的"電"這個
: 字眼違反板規4的挑釁、意圖引起紛爭,無誤。
本人回覆:
3.被電不一定會吵起來,若有一方自認理虧,則不會隨之起舞吵回去,本人
推文與後面推文即是證明,沒有本人與他人的爭吵,則不能視本人在挑釁板友,違反無罪
推定原則將本人水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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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