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回覆如下~ 之後不再回應~
由小組長定奪
: 一:版規4-3內容為檢舉者需提供站內信證據,
: 並無註明可公開其站內信檢舉內容,再者若有註明,版規抵觸站規,
: 我個人認為有其問題。
一個公告~ 要能做出水桶的依據
自然需要呈現證據
各板均採相同作法
我們不可能在不出示證據的情況之下胡亂水桶
在這邊的站內信即是證據
經由板友檢舉~ 做出處置以及公告
發出公告需佐証證據
並無違規問題
: 二:版規4-3提及(低於主辦單位公告售價出售者不在此限)
: 官方有預售及現場票價,預售票售罄,我以現場票價來購買也並無高於公告售價,且此版規應是規範賣家而非買家。
: 三:我連價格都沒有喊,何來私下抬價之嫌?
: 並無喊出價格代表我尚未決定要以多少價格收購,你如何得知高價為何?我也可能事後反悔以原價收購?中華民國法律以無罪推定為原則,而你此舉已是有罪推定,且水桶我的版規為4-7,至此不再討論版規4-3的部分。
今天你查一下板規~
禁止任何補貼~ 飲料勞力亦同
難道說願意請飲料然後被水桶了可以說我沒說要請你喝什麼飲料作為辨解?
你說預售票售罄, 以現場價格收購預售票
兩者價格就是不同面價格就是不同
就是以1700收購票面1500的票
即為違規~
至此不再回應
交由小組長定奪
謝謝
abob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