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ldeden (異位姓皮膚炎)
2021-04-03 04:36:21※ 引述《ice6409 ( )》之銘言:
: 請板主coldeden簡易說明,
: ※加重處分條款
: 第一次違規者水桶三十天,如再犯水桶三百六十五天並退文。
: 但經版主群認定為故意再犯者得視情況永久水桶。
: 如申訴人Jacky789012違規或確實違規,
: 為何非依據「再犯水桶三百六十五天」,
: 而是直接使用「故意再犯者得視情況永久水桶」?
: 煩請適度說明原因,
: 謝謝。
謝謝小組長,以下簡單說明判決依據。
原判決公告文章代碼(AID): #1WI0tJmB (Japandrama)
不僅為該員第二次違反版規六,且犯行的方式如出一轍。
都是藉著"西野七瀬"反串鬧版。下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