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致信小組長尚未收到回覆,借版面一問
我原任Cheer板板主一職,因私人之故久未上站,最近障礙排除了可正常進站無虞。
前日收到PTT警察的免職mail,查了一下置底規則,版主經警告後免職
須半年後才可在申請版主。但依稀記得以往小組長的警告都會發在該版公告,
不曉得這種情況是否也屬同例?(經私信免職無公告)
另,若需復職是否由現任版主提出申請?
以上,謝謝
== reference ==
十五、板主警告、免職處分:
1、一位板主一年最多有三次被警告之機會,以下行為得以給予警告:
(1)兩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組長將予以警告,
若是在警告後7天內未作出回應,則予以免職。
(2)被檢舉廢板
(3)法務判決
(4)看板管理狀況不佳,
如無故刪除精華區者或疏於管理該板事務者
或精華區上任後一個月以上基本架構未有編輯者
(5)其他本站站務規章以及規定者
2、一年被警告三次之板主得以給予免職處分。
一年之內累積三次警告者,則直接免職,不留7天緩衝期。
3、經免職後的板主不得於半年內申請任何視聽劇場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