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關於這版....是否應該要互相尊重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05:47:05
1.我為什麼要發這個議題(解釋議題內容):
我看到了很多很熱心的鄉民,發起活動,為了讓大家過得更好更幸福。
但似乎有人沒有尊重到這舉辦活動的人!
2.我要問大家的問題是:
板規有明確規定,只要版聚就要列出支出明細,並不能以此會營利來源....
這點我覺得似乎在做『志工』。是否能寬鬆一點 ? 讓這些服務的人變成『義工』!
志工是不收錢的,完全就是服務性質。
義工則是會有一點點的酬勞,當作他的薪水。不多,但還是有一點點的微薄收入!
這樣舉辦活動才不致於會虧到錢。虧錢不打緊,最怕虧了錢又被酸,那種感覺很差。
因此,是否能給予辦活動的人,一點鼓勵與支持,讓他們可以不斷的造福人群。
只要收費大家都能接受的合理範圍。而不是去限制,不然請板主再自行研討,
多少的費用是板友願意負擔的金額。畢竟,大家都要生活,都要吃飯。
而這議題會提出來,也是徵求大家的意見與想法,去做最後的總整理。
否則,平常已經很忙了,又發願要做公益演講,最後卻被酸.....
這種感覺只有當事人最清楚。而那個提出來照板規走的人,也沒有錯。
錯在你的字眼會讓人很不舒服,而你完全不自知。符合之前提到的『尊重』。
當你這樣不尊重別人的時候,其實,你已經在不尊重自己了。
3.我對於這個議題的看法:

舉辦活動這件事情,是大家自願發心,透過自己學習到的經驗,來分享給大家知道。
這也算是一種利益上的輸送。收點費用,我覺得是應該的。只要不要收的太超過,
像那種激勵課程一樣,一個階段三四萬,那就不太好呢!至少給一點講師費,可能
一小時一千元之類的,我想這應該不為過吧。又或者發起隨緣包的活動,
也就是大家要付場地費之外,可以在額外包給講師,依照講師表現的狀況給予支持與鼓勵
。畢竟,能完全公益演講的人,真的不多。除非你口袋夠深....
只要大家講好,規範規則跟內容,那這個錢就收的合情合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希望大家也能發表自己的意見與看法。
因為我知道這個版開始變得很不一樣,人數也許會超過『八卦板』。(我是指未來)
這邊的文章真的是無價,看到很多鄉民的改變就知道,文章是可以潛移默化一個人!
Mike
作者: rickychi (擺脫)   2014-11-20 06:54:00
精華區中有關創版T大張宗明先生及其CATCH經營團隊相關事件應該可以解答原po本問題的答案。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06:59:00
謝謝R大的提供
作者: rickychi (擺脫)   2014-11-20 07:03:00
請瞭解,與mobile1等其他網路討論區不同,PTT乃是國立台灣大學利用全民納稅人的稅金所架設的一學術公共論壇,不管是站規校規及教育部相關規定都明文指出,不容許在此進行牟利之商業行為。這應該是完全沒有模糊地帶或者容許任何例外的。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4-11-20 07:04:00
拉特椅子硬趴私不嘔,除非底層站規大改動,那又是另一個層面了。
作者: rickychi (擺脫)   2014-11-20 07:22:00
另外在fb等其他地方辦活動,很好。但也請注意,是不能回來這邊打廣告的喔(請閱讀版規三、8)我最後多嘴一句:這大概也是定期會出現的年經文了吧。事實上,你們所做的、想做的,別人早就都已經做過了。還是那句話:“學術公共論壇”跟“商業論壇”是不一樣的,要拿捏好分寸。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08:14:00
好的 多謝R大的提醒^^~
作者: soaringwings (星)   2014-11-20 08:54:00
可以變成說在這邊開公益課程 上課時宣導進階收費課程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09:08:00
S大 你很有經驗唷^^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11-20 09:11:00
這篇文就好像在問棒球內野高飛必死球一樣XD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09:23:00
樓上比喻的真好XD
作者: josephairs (weiserhorner)   2014-11-20 11:41:00
你開始要擴大營業了喔 大家google此帳號 就知道原PO的意圖了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11:44:00
這件事情已經不是新聞,所以~你應該要好好爬文才對不用特別幫我打廣告,昨天有很多人見到我,自然知道我是怎麼樣的一個人!!!
作者: showcoai (嗜血跳跳虎)   2014-11-20 12:34:00
終於開始把腦袋動到版規上了嗎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0 12:39:00
…覺得有趣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12:41:00
這倒沒有,只是想討論一下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4-11-20 15:39:00
1.志工不收錢?義工會有一點酬勞當薪水?請問說法依據?2.#1JLwE4nf (SYSOP) 志工有相關法規規範,名稱不能濫用3.板主是Ptt站方授權管理看板,要板主出面定價錢?這是要Ptt站方背書的意思嗎?Ptt本身就不能涉及營利板友要辦活動責任應自負,學網更忌諱商業營利和收費活動請注意學術網路規範。4.不給錢就不尊重嗎?5.辦活動的人在活動中得到人氣、磨練教學技巧、累積更多案例經驗。別說得好像都只有付出而沒收獲。6. 參加活動的人回板上發心得文、感謝文,這樣沒尊重?這類文章等於有宣傳、口碑效果…這樣還不夠喔?7.要做公益請量力而為,想要有回報和尊重要靠自己努力做公益的目的應該不是為了回報和尊重吧?<=只是附加價值想要得到回報和尊重,在專業工作上好好發展效果會更好。8. 搏人氣、磨練教學技巧、累積更多案例經驗=>推銷課程尊重不是這樣個利用法。9.想做公益,請別高高在上一副施捨的心態…不然就別拿「公益」當口號。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0 16:14:00
Mike拜託你,你自己的主意 不要牽扯其他人
作者: rainyseattle (ㄘㄟˋ心阿)   2014-11-20 16:16:00
還好我有習得連家奧義 次元切割刀 別想吃我社交認證在創業板<toberich>好像也有看到Mike找人一起合作呢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11-20 17:20:00
整個看下來讓人想到之前lol板的西摳事件鬥走袁世凱後以為就天下太平殊不知是軍閥崛起不知道當初鬥字母人的那些人如今作何感想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4-11-20 17:38:00
10. 講師拿錢的活動還能稱為公益嗎?主辦人想做公益就請自己出講師費。11.想要參加付費活動的大有人在,重點是課程品質…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18:49:00
各位~謝謝你們!!! 那我大概知道了(小的無知)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0 19:02:00
明心見性還無知,不是很矛盾ㄇ
作者: rolibonita (Eos )   2014-11-20 21:47:00
推C大7、8、9、10點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0 21:51:00
明心見性跟無知是二件事^^~
作者: rolibonita (Eos )   2014-11-20 22:03:00
Mike大,我有疑問!!「虧錢不打緊,最怕虧了錢又被酸,那種感覺很差。」<=所以如果虧錢但沒被酸>>感覺就不會差>>第一句「虧錢不打緊」是否得證?!「自願發心」<=那跟金錢為何會扯上關係,我真的不太明白。幫助人如何只想著回報,那只是被自己困住而已
作者: Cybermark (耗呆版張娜拉是我老婆)   2014-11-20 22:38:00
btw建議你改成「我想要這麼做」而不是「大家都這麼做」
作者: rolibonita (Eos )   2014-11-20 22:40:00
。大家要生活吃飯沒錯,但主要不是靠這個生活吃飯也是事實。我相信不會有人把工作丟著,正事不做,覺不睡,澡不洗的只為了幫助別人。既然是利用額外的時間,為何不平常心,就當一般朋友的交流聚會?
作者: neverlight ((╴︵╴).z.Z)   2014-11-20 22:50:00
回歸板規就好 沒必要打泥巴戰
作者: rolibonita (Eos )   2014-11-20 22:54:00
只要你的分享值得,絕對會有懂得珍惜與尊重的朋友出現那就好啦,那版規訂了就是來遵守的:)管版很辛苦的,別再增加版主們的負擔嘍~祝福你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1 01:57:00
我知道!!!謝謝妳們好心的提醒,我終於恍然大悟。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1 09:56:00
是我眼殘嗎 心得怎麼看起來像自己寫的zzzz 還徵求同意zzzz另外會覺得明心見性跟無知是兩回事表示沒明心見性啊ˊ_>ˋ我沒明心見性 不會寫我是不知道為什麼要寫麥克 但不是你自己寫的你自己最清楚^^
作者: ak77032977 (cola)   2014-11-21 13:47:00
我也感覺像是自己寫的心得…太像了…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1 14:55:00
哈哈哈,真的不是我寫的!!! 我幹嘛自誇...那你不知道這境界 又如何得知 我這個不是呢? S大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1 15:25:00
你從一開始發文以來就一直在自誇啊0.0a你高興就好了。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1 15:31:00
沒吧~我不太會自誇,我說的是事實!!!
作者: shunn (Dana)   2014-11-21 15:35:00
你高興就好了^^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1 15:51:00
也對^^~
作者: aeee49 (葉同學)   2014-11-21 21:45:00
奇葩也,祝mike的創業能成功,包裝能更精緻不露反串味,加油!
作者: mike913 (明心見性)   2014-11-21 22:18:00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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