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ve0617 (龍貓0617)》之銘言:
: 我是個很怕得罪和被排擠的人
: 所以基本上別人說的事或什麼事
: 我都會沒有太多的主見就答應
: 但我覺得接下來那個人
: 也沒很想要跟我當朋友的感覺
: 我是一個會讓別人、容易沒有自信
: 害怕我做的決定會讓自己被別人排擠
: 害怕我做的每件事都是讓人有困擾
: 我是想問
: 我該怎麼做
: 才能做自己又可以讓別人喜歡我?
關於這問題也曾想過,我也是與你有同樣困擾的人。
雖然或許沒有資格提供一個值得大家follow我的作法,但是我想分享一點個人想法。
簡單說,這有個兩難問題,我想我們都是這樣想的:
1.因為,做自己=容易得罪別人
2.所以,與其堅持前者不如隱藏自己的表達欲求而出現那時你應該出現的行為、說你該
說、做你該做的話。
3.然後,你就不會被排擠了。
是這樣吧?看得出,這其中有些"想法的死角",比如1.的部分,不完全能畫上等號。
甚至長期來說,你短時間得罪他人,長期來說,反而讓人對你的存在有好感。
(原因為何,容後再述)
以我個人的經驗,我在團體中,曾有人緣過、也曾被討厭過,也曾先被討厭再被接受。
其實大家或許都能同意兩句話:
人不可能被每個人都喜歡。
人不可能永遠都被喜歡或討厭。(喜歡或厭惡可能是動態的)
但是一定有些原則或原理是吾人能夠遵守的,可以幫助我們獲得我們想要的結果,
那些被霸凌的人或許都倒楣地不知不覺遵守了被討厭的原則;
那些被人尊崇的也是。
最近我看了一些資料,讓我知道,人的行動其實(在社交、在人與人互動、甚至泡妞等有關
與人相處的層面)
都能基於分為兩個向度,即:追求安全(應該要)//追求快樂(想要)
請想想:
Q1
想"不被排擠"的人,想"不得罪別人的"人是哪種人?你為何想當這樣的人?
,又、換個角度問自己,你喜歡這樣的人嗎?
Q2
就我自己而言,老實說,我有時很不喜歡大部分的人,完全看某些人不順眼(因場合
而異)。我如果要與他人有交情,我也不願意。既犧牲時間,又不太有那個心,久而
久之,自然跟那些人會冷淡啦。(人為何不能有選擇自己朋友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