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這跟CATCH有沒有關係,最後覺得有,
因為這關係到「關係裡面你怎麼樣做自己」以及不要當白目的的細微界線。
以下是今天的真人真事。
同事A有一天在聊天時,隨口說了「聽911的歌的人,都是中二生啦。」
同事B在旁邊,突然不發一語。
事後同事C跟同事A說,「同事B超喜歡911的歌耶,哈哈哈哈哈」
同事A感到很後悔,這樣造成心結。兩人後來也沒再聊這個話題。
同事A感嘆:「唉,我看我以後都說『911的歌的風格是ooxx好了』。比較不會
得罪到人。」
我想了想,這是好的解決方式嗎?
這種情形在都市裡、辦公室裡、人與人大量相處的環境裡,常常會發生。
我會不會不小心得罪人?但我怎麼知道別人的喜好?還是我講話都得中性形容才
不會犯錯?
我認為,對「受害者」來說,當身邊有人說「聽911的人都是中二啦。」時,請自己在
心裡幫他補上「『我覺得』聽911的人都是中二啦」,那只是他覺得。他並不是針對你。
但如果他已經知道你很喜歡911,還故意說「聽911的人都是中二」那就是故意的了,
那是白目。但至於怎麼分辨細微的差異,要看當時的語氣,與你們之間的關係。
(說不定他就是故意想開你玩笑)(但也有可能是故意要攻擊你)
但如果他並不知道,請你當作那只是他個人的看法。而因為他並不知道周遭的人的
喜好,所以不小心講出討厭某個東西,是很正常的。
所以你也可以很自然的表達「是喔,但我很喜歡聽911耶。」看對方會怎麼反應。
因為,適時的告訴對方自己喜歡的偶像。如果對方尊重你,就不會一直嗆你。但是
如果你不講,沒有人有義務知道你的喜好。
對於「說話者」而言,我認為,不必為了避免得罪人而降低負面詞彙。
你想像一下,當一個人講的話全是正面的,用的形容詞全部都是正面的,你覺得
如何?那是超級無敵噁心的啊啊啊啊!!!!而且會變得很官腔、無聊。不如去
寫公文,當公務員好了XD
生活中,就是要有正有負,才會平衡。政治不正確,才是真的。
說話者要注意的,就是尊重別人能有不同的喜好。
「『我覺得』聽911的都是中二病啦」加一個「我覺得」,變成這是我個人,但我
也能接受你有不同想法。
就算不加,變成
「聽911的都是中二病啦。」用在開玩笑也蠻不錯的。很開心啊。
只要你心中能接受別人能有不同喜好。不小心冒犯到別人,就互相了解一下,
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