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錦隆告公督盟
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七屆第一會期立委評鑑大會中被評為最後一名的蔡錦隆委員一狀
告到台北地檢署,蔡委員認為公督盟對其名譽有所損害,公督盟的評鑑有失公正。除了
被告之外(公督盟理事長顧忠華與執行長何宗勳),當時內政委員會所有的評鑑委員也
都被傳喚出庭。為了這一狀,12個評鑑委員加上兩位被告,共分成4次出庭。
公督盟強調,評鑑大會所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皆是立法院的公開資料,資訊來源皆由公
督盟工作人員自立法院全球資訊網站下載取得,其中包括立法院之議事錄、公報以及各
委員會之會議記錄,因此113位立委的資料來源相當客觀且具有一致性,沒有任何偏差。
而評鑑大會當日之評鑑委員名單來自社會各界,包括:NGO民間社會團體代表、媒體代
表、學術顧問代表,以及公開招募之公民代表等,評鑑過程充滿審議式民主之開放多元
的色彩,評鑑的公正性是可以受公評的。
雖然蔡錦隆委員提告了,但這也表示委員重視公督盟的評鑑。未來公督盟的評鑑會朝向
更優質化的方向走,延續過去量化的指標,並納入更多質化與專業的指標,且充分利用
立法院的公開資料,更努力加強與立委的互動,讓人民可以更清楚地看見立委的所作所
為,也讓立法院可以發展成更陽光且更透明的現代國會。
有話大家說
評鑑委員
楊婉瑩(政大政治所副教授)
我認為這個案件有點莫名其妙,立委行為本來就可以受到公評,公督盟一直很努力,他
們的工作不但極富政治教育的意含,也給了社會大眾一個政治參與的機會,雖然評鑑過
程未能盡善盡美相當可惜,但蔡錦隆提告實在太荒謬了;經過這一次司法事件,第一點
未來我希望公督盟和立委們都要持續努力,而就我個人來說,我不會因為這次出庭作證
而影響參與立委評鑑的意願。
陳耀祥(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參與了公督盟立委評鑑大會後,我認為在評鑑的作法上公督盟仍有許多尚待加強改進的
地方,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強化評鑑大會前對評鑑委員的說明;至於此案件,爭議處為評
鑑委員和公督盟是否「故意」妨害蔡錦隆委員的名譽,這方面我們絕對站得住腳,但公
督盟仍要和評委們好好溝通,不用因出庭而心生畏懼,未來我仍會參與立委評鑑活動。
黃健峰(公督盟政策專員,已離職)
政府接受人民監督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更何況是民選的立法委員,如果行為不能受
到檢視,我們怎麼期待立委會盡心盡力為人民服務?另一方面,立委評鑑大會就像是比
賽或是甄選,參賽者的成績難免有高有低,成績好接受鼓勵,成績不好繼續努力,如果
因為名次不盡理想就提告,這未免也太超過了。
李承鴻(東吳大學志工)
當初會擔任公督盟志工,是因為對政治事務有興趣,又覺得台灣國會生態太糟糕,身為
年輕人要有改變亂象的熱誠和行動,但參加立委評鑑大會後,竟然牽扯進司法案件,還
出庭了兩三次,我心裡除了覺得一股熱情被澆熄之外,當然也有些害怕,畢竟我還是學
生,跟立委相比如同小蝦米對大鯨魚,難道人民監督立委要受到那麼多限制嗎?
林文政(Taipei Times副總編輯)
立委會提告就表示立委在意公督盟的評鑑,公督盟的第一步是不錯的,在學習的過程中
,難免會有錯誤,這一次的錯誤是作業疏失,並非故意,下次還要再更求謹慎。如果未
來和立委的互動更加緊密,立委的資訊更公開透明,這樣的錯誤也可以減少。身為一個
記者,我認為媒體的是非本來很多,而立院的記者又一定比較瞭解立法院生態,將來我
也會繼續以我的專業來做貢獻,我也認為應該多多鼓勵公民參與,更多元的視野來評分
,才會更貼近真實。
賴昱伸(Taipei Times記者)
立法委員的行為本來就應該接受社會的公評,蔡委員這次的行為是小題大作,名嘴整天
在電視上亂說反而沒事,而公督盟的評鑑都是有憑有據的,反而要被告,這是很奇怪的
。我認為公督盟的評鑑還是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而我也不會被這件事影響我參加評鑑的
意願。
顏美娟(台灣電磁波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
我為了這件事已經第三次到地檢署了,我想應該會了結了吧!我感到很光榮,因為團體
力量大,這也讓全民了解立委提告事件的意義,全民不應該放棄監督的權利。
羅隆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常務理事)
基本上我覺得這件事很荒唐,立委的行為應該受到公評,公督盟的批評縱使有錯,也應
該用寬宏的度量來面對。評鑑是一件很難的工作,很大的原因是因為立委不願意給資料,
因此,人民應該大力支持公督盟的評鑑,我也還是會繼續支持,而這個評鑑,剛好也可
以彌補代議政治的缺失。
陳杏韻(同志伴侶協會籌備委員)
我當初加入評鑑是想了解何謂公民監督,並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因此這次出庭,我的心
情起伏不大。
高譜鎮(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研究員)
我認為這整件事就只能用「荒謬」來形容,就很像學生考試考不好去告老師一樣。這是
我第一次出庭,我沒什麼特別的感覺,當初我在評鑑時我也沒有預設立場,當然,我也
不會因為這一次出庭而澆熄熱情,我認為蔡錦隆只是嚇嚇人而已。
林俞君(台北市議會行政人員)
我認為立委這是在小題大作,這樣做只是顯得他的格局很低,雖然這是我第一次出庭,
但我感到很興奮,我很期待等一下法官會問我什麼。
陳敬學(同志伴侶協會籌備會召集人)
國會評鑑、公民監督是不可逆轉的趨勢,我很開心可以參加這一次歷史性的評鑑工,也
希望公督盟未來可以用更嚴謹的方式評選出優秀的立委,精益求精,請大家加油了!
張森富(台灣農學會會長)
我覺得這整件事情根本沒什麼,本來公民就有權利來監督國會運作和立法委員的問政,
這次蔡錦隆委員的提告純粹只是第一會期評鑑得到了最後一名,心理感到不舒服罷了,
而且經過他的努力之後,第二會期他也得到了非常優異的成績,所以證明公督盟的評鑑
是能有效鞭策立法委員的,我不會因為這是司法案件而退縮,未來有機會還是會參加類
似的立委評鑑。
一般民眾
謝東儒(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副秘書長)
我覺得立委的反應太大,他們應該要虛心接受結果,進一步改善。提告,只是顯示他的
不真誠。而且立委也太在意,但是我們也很客觀,因此我們應該讓他們了解我們的作法
,並歡迎指教,彼此切磋,提告是絕對沒有幫助的。我絕對不會因此而受影響的,評鑑
更應該維持下去,才能使代議政治更完善。
蔡先生(商)
會發生這種事,被評鑑的立委應該要好好檢討,不要只是指著別人的鼻子罵。以後如果
我有時間、也能力,我就會參加公督盟的評鑑。
資料來源:公督盟監督國會週報第60期
1~59期請至http://www.ccw.org.tw/?cat=35
也想說點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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