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國稅局對實際領出的款項是否視為贈與他人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2-29 10:56:26
請問
沒有不動產、如今只有動產的張三 因為已經輕微失智 開始遺忘家務
所以擔心自己情況日趨惡化的時候會來不及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
所以要儘早將絕對超過免稅額的動產(銀行存款)
完全100%轉移給比較孝順 跟自己同住的張小毛
而不想當作遺產 使得至少「特留分」的部份會留給對張三不聞不問
(但也還不至於說「不孝」) 只想等張三過世後分遺產的張大毛
張三若是採取銀行轉帳給張小毛,那麼證據明顯 國稅局那邊會課贈與稅
有人說 張三不要用轉帳到張小毛帳戶的方法
張三應該採取把自己的存款領出來的方法 「實際」交給張小毛
而且張小毛也不要將這些實際領到的金錢存進張小毛的銀行帳戶..
請問 國稅局方面:
1.對於張小毛(若是想存進自己帳戶)「不明原因」「多出的鉅額入帳」
會要張小毛解釋原因 不然就當作是有人贈與給張小毛 而課贈與稅嗎?
2.若張小毛就將鉅款放在家中藏好 並未存入銀行帳戶 那麼國稅局會在另一方面 在張三
若幾年內去世
去查核張三銀行帳戶的生前鉅額提領的交易紀錄 而要跟張三同住的張小毛說明
不然照樣課贈與稅嗎?比如說 張小毛後來就沒有繼續從自己帳戶領款的紀錄
那麼生活費哪裡來?是不是藉由張三的贈與來過活云云...
不曉得國稅局的實務做法慣例會是?因此請教一下...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2-29 12:16:00
你確定要把幾百萬現金擺在家裡嗎?遭小偷怎麼辦?我還是按照之前的回答跟你說:買躉繳保險,讓張小毛當受益人這樣最乾脆。到底為什麼不想合法避稅,而要違法逃稅呢?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02-29 12:48:00
各國稅局處理方式不同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2-29 12:56:00
買躉繳儲蓄險還是會出事的,台灣的國稅局再抓逃漏稅有近乎無敵的靠山只要動作後的幾年內張三就離世,幾乎逃不太掉
作者: PTTHappy (no)   2016-02-29 13:02:00
感謝諸位網友 我只是單純請教 因為張家並未堅持一定怎樣而是瞭解國稅局實務做法後 能合法避則避 難以避不會硬幹只是畢竟張家才疏學淺 所以我到版上請教版上 集思廣益罷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2-29 13:32:00
就之前的文章,張三財產不到一千兩百萬,不會有遺產稅問題。躉繳儲蓄險是合法避免贈與稅的方法。遺產稅反正課不到。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2016-02-29 14:24:00
兩年內死亡會併入遺產計算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劍)   2016-02-29 18:23:00
直接領出全部金額放保險箱 分年期慢慢全轉到保險裡一定要避免高額投保跟密集投保但是作法並不是絕對可以避險 只是風險相對較低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6-03-01 00:58:00
最好是買躉繳儲蓄險受益人當張小毛不會有事張三的年紀沒有躉繳保單可以承保 那被保險人要做誰?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3-01 01:28:00
話說,有輕微失智+高額家產要處理財產這點非常麻煩根本就八點檔標準作業流程了吧 @@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3-01 02:54:00
只要保單價值準備金大於等於保額,保險公司就沒有賠錢風險,總是可以找到保險公司願意讓張三當被保險人的吧。做個躉繳九百萬,死亡給付九百萬的保險,保險公司賺個一、兩年利息也爽啊。開大門走大路,才不會有後患。張三甚至可以正大光明的通知張大毛跟國稅局的人都到場參觀簽約,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3-01 18:21:00
那樣的做法會出事的 @@http://0rz.tw/KWlux以目前的狀況來看1.生前密集投保->掛2.保費跟保障不成正比->掛在實質課稅原則+法院大多支持國稅局的狀況下保險遇到稅務問題超容易撞牆但因為這中間的利潤對業務誘惑過大在過去有如此多的案例下仍有許多業務在跳坑之前查的資料中,最長的例子是生前六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434號判決其實,現在相關稅額已經夠低了應該也不用做到非躲掉遺產稅/贈與稅不可直接轉過去,繳完稅金也可以當作選項的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3-01 21:07:00
實質課稅就是九百萬小於一千兩百萬額度,不用交遺產稅。張三這麼做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躲國稅局啊。所以才說可以通知國稅局到場參觀。保險用來躲遺產稅是沒有用的,但是可以用來避特留份。且不說張三根據舊文的資訊,財產是不超過一千萬的。即使張三財產超過一千兩百萬,張小毛在拿到保險金後誠實報稅,至少也是用一千兩百萬的遺產稅免稅額取代了兩百二十萬的贈與稅免稅額,省了九十八萬的稅金啊。保險也可以跟分年贈與相搭配,訂個分年度解約條款,張三每多活一年就解約220萬贈與給張小毛,這樣可以減少單靠分年贈與,不知道張三哪一年會掛掉的風險。(如果張三有個兩、三千萬的話。)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3-01 21:31:00
我知道這狀況,只是放到邊緣很抖 @@因為國稅局會把那幾年統算,若接下來又想搞個100萬就過因此才說最簡單的方式就不要去想甚麼節稅沒記錯的話,目前規則是死前兩年贈與的仍算入遺產稅但在國稅局有那實質課稅原則這BUG法規在的狀況下不知道會不會又改變 ORZ我在處理上大多會建議繳個稅省麻煩就是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3-01 23:44:00
幾十萬的稅也是說少不少,想省麻煩應該用幾成的價格就能找到人處理到好吧。接下來又想搞個100萬...超過就報稅啊,超過一百萬也就繳個十萬。自己記得報就不會被罰款。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3-01 23:47:00
確實如此,不過根據之前遇過的經驗,精神狀況麻煩可不小 XD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6-03-01 23:51:00
張大毛日後要argue精神狀況的話,贈與跟保險都一樣會argue。反而是該趁現在要處理的時候,設法證明張三的精神狀態還足以處分自己的財產。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3-02 00:05:00
對,跟這相比,那稅務啥的感覺都是小問題 ORZ人的問題才是最難解決的
作者: ShiuanRefuel (寧寧是我的寶貝)   2016-03-06 00:33:00
如果張三買了保險後超過兩年才死 直接身故受益人寫兒子的話有3000萬的免稅額 超過部份才併入基本所德稅額計算 根本不必每年220萬算贈與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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