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海外所得問題

作者: lawrence311 (羅倫斯)   2016-06-14 20:36:49
請問各位,親戚有一筆專利權出售給北京的公司,對方預計要給他50萬美金。目前知道親
戚要去香港開戶,款項會匯到香港再匯回台灣...不太知道為什麼要這樣,親戚希望是能
全數匯回。另外請問如果匯回台灣了,要申報所得嗎?怎麼報比較能節稅?
作者: JACC (JACB)   2016-06-14 22:33:00
怎樣報比較能節稅你應該詢問專業會計師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6-06-14 23:58:00
分三年匯回來就可以了(有錯的話站內信跟我說怎樣才對,3Q
作者: super88168   2016-06-16 10:53:00
樓上的大概是50x32.5/600~3 所以分3年
作者: linchengi   2016-06-16 17:23:00
如果是要看海外所得會不會被課稅,還要連國內的收入一起合併計算!國內外所得合併超過670萬 海外的部分還是得被課稅喔!
作者: AaronKwok (A.K.)   2016-06-26 11:11:00
要先看受贈與人受贈當年度是否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即是否在台灣住超過183天。若有,則為屬人主義境內或境外贈與都要課徵贈與稅。海外"所得"講的是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但原PO是受贈,所以沒有基本所得稅問題所以不會有基本所得條例中的扣除額670萬的問題喔且該條例中目前只有5個加項,I大最後一行講的不太正確另外,若受贈後30日內需主動申報,否則7年內都可能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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