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約八百萬台幣獲贈現金的理財節稅作法

作者: Sana (靜止)   2016-10-25 15:44:13
※ 引述《ppt123 (xp)》之銘言:
: 因為家父恐來日無多(家母已去世)而決定將其相關動產在生前的現在就先表示贈送給我
: (我還有兄弟姊妹 但因為他們已很富有卻仍死要錢 家父決定不留任何財產給他們了)
: 就算今年底與明年初爭取時間合法節稅 頂多只能從家父名下移轉440萬元到我戶頭
: 家父銀行名下仍有約800萬元
: 為了避免夜長夢多 是不是我應該請家父先全部領出這800萬元呢?
: 再依家父健康情形逐年以現金220萬元存入我戶頭?
: 現金的優點是其他兄弟姊妹就無法主張是遺產範圍
: 但現金若純然放在家中保險箱 又感覺無法增值(但也不能太快都存入我銀行名下
: 以防超過贈與稅免稅額)
: 因此請問約800萬元現金 怎樣是最具優點能節稅之餘又能理財的作法?
: 謝謝指點...
你就想成長榮的張榮發過世,那份遺囑的內容-100%的事業都交給張國煒,
結果也是無路用,
所以建議您去找律師(父親與你都認可的)談一談,
我是覺得就雙管齊下,
一邊是每年固定轉220萬
一邊,剩下的部份,我是覺得兄弟姐妹主張特留份是他們的權利,
明知現金不會是遺產範圍,但還是會叫,會想拿,那就把餅作小
最後,信託應該是最好的辦法,
http://www.home7-11.com.tw/forum_content.asp?id=394427
收費標準,一般銀行收費有三個項目
1.簽約手續費:一次2000元~3000元左右。
2.修正或解約:一次1000元~2000元左右。
3.信託管理費:每年收取信託財產價值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
800萬的千分之五,也才4萬
聽聽律師的意見吧!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0-25 22:21:00
法律擋不住發神經的人...-.-要有那麼管用,拿到保護令的人應該都很安全,不會一堆還是出事...,法律有解,不等於生活中解決
作者: nowar100 (拋磚引玉)   2016-10-26 00:43:00
信託真的不錯,一點小錢換省事,不過還要找信託監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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