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長輩買保險指定受益人 則遺產/贈與稅?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12-12 21:05:04
如果某長輩因其個人考量,(不動產已處理完畢)預備自身動產(銀行存款)約1000萬元
,不留給另一嫁至豪門後,生活優渥,卻也因細故不再與娘家往來的女兒,
而欲留給另一辛苦打拚中的兒子。長輩又因年邁病重恐人有旦夕禍福來日無多,
無法以多年時間逐年(在免說額度內)「贈與」給其子,而想儘早搞定這檔事。
請問:如果選擇購買某類(哪類?這就要請教版上專家們的高見)保險,藉由
指定其子為受益人,可以做到(萬一長輩明年不幸身故)免贈與稅(又不會被視為遺產,
被女兒要求繼承一部分)的目的?
或是其實在現行贈與稅法規定上沒法如此理想化規劃?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12-12 21:10:00
沒明確不孝事實很多時候是觀念衝突並不是法律剝奪繼承理由,要就贈與稅繳一繳乾淨俐落也幫助國家稅收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6-12-12 22:04:00
1000萬不會扣到遺產稅 如果只有這些動產用指定受益人OK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12 22:13:00
印象裡那位早問過了,遺產稅問題小,指定受益人無法規避特留分簽約後2年內死亡,如果關係非常爛,對造能力非常好,就準備上法院去吵吧...-.-所謂的長輩,處理財務問題時有無留下瑕疵,最好先釐清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12-13 00:12:00
o大22:13說的是關鍵 也是我發問的出發點 指定受益人在長輩身故後可排除另名子女的特留份嗎?國稅局追遺產稅在這case倒是小事 因為該長輩目前總財產也就這1000萬元存款了 在遺產稅免說額度內
作者: ppc ( )   2016-12-13 00:38:00
要不要轉pttlifelaw問 我印象是不行 新聞滿多案例已經病重就快點如一樓大大所說快點轉移吧 免得突然過世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12-13 01:04:00
謝謝 我就是請教到相對來說較適合的解法後 就照著做本文題目只是我的構想 若構想不好 當然敬遵專家所言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6-12-13 02:09:00
指定受益人最好是不能規避特留分 是不能躲遺產稅http://liuhotlaw.blogspot.tw/2011/10/blog-post.html
作者: ppc ( )   2016-12-13 02:54:00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民法第1187條) 這是樓上大大貼的文寫的看起來是不能規避特留分沒錯吧(? 還是我理解有誤?裡面的Q&A還寫著: 因此遺囑之效力如果有違反特留分規定者,應屬無效,女兒仍能取得特留分額度內之遺產。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12-13 08:47:00
長輩買保險及指定受益人的舉措 可否視為去世前行為而非以遺囑交待的行為 從而與遺囑應保留各子女特留分無關?這方面法理我不清楚 請問大家的看法是?
作者: acrystal (.......)   2016-12-13 09:21:00
到底是免稅重要還是遺產不要給女兒重要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12-13 10:22:00
花掉吧... 這類花錢省稅金的節稅辦法不難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6-12-13 10:28:00
阿他就不是用遺囑…
作者: ntoufatman (胖俠)   2016-12-13 10:52:00
財產是0就不用擔心特留分 免錢的提示到這就好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13 11:17:00
是全部換成金條財產才是0嗎XDDD
作者: ppc ( )   2016-12-13 11:39:00
指定受益人就是遺囑阿 不然咧如果是保險的指定受益人 印象有看過案例說沒有特留分這要問法律專家了
作者: Maxslack (靠近你還愛著我的溫度)   2016-12-13 12:39:00
保險的指定受益人最好是遺囑…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6-12-13 14:58:00
補充一下 我聽網友說 買"鑽石"是夠隱密(國稅局難查)的民間實務節稅方式 這說法在操作上實在嗎?我聽說若拿錢買金條但日後賣出金條時要具名(瞞不了)難道拿錢改買鑽石 日後賣鑽石換回現金就可不具名?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13 15:06:00
...重點是他的價差很大,甚至比繳稅還要大
作者: ppc ( )   2016-12-13 15:26:00
我沒有說保險的指定受益人是遺囑阿你貼的連結也只有關於遺囑而已竟然是討論保險不是討論遺囑 那我就看不太懂你貼連結的用意了既然
作者: tw00383279 (小冰)   2016-12-13 20:14:00
如果全部拿去做保單 女兒還是可以用特留分主張遺囑也可以特留份...更上第一行不可使用這種案子就是跑信託 轉 小弟不才 做個幾個信託
作者: bbest (CFP-game theory)   2016-12-13 23:06:00
再次強調:高齡投保保險,金條,鑽石等等的都有風險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立法意旨,應指一般正常社會情況下,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額,得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乃係考量被繼承人為保障並避免其家人因其死亡失去經濟來源。倘若被繼承人利用蠆繳方式投保壽險,經稅捐稽徵機關就被繼承人投保之保單性質、投保動機、經濟狀況及時程等項判斷,如係以繳納鉅額保險費,以達到死亡時移轉財產之目的,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仍可獲得與其繼承相當之財產,藉以規避遺產稅,核與保險法第112條立法意旨顯有不符,基於實質課稅原則,系爭保險給付仍應併計遺產總額課稅。金條會查金流與來源;鑽石有流動性風險.道聽塗說不如找可以幫家庭做獨立規劃的顧問
作者: jimmy8069 (jimmy)   2016-12-13 23:48:00
bbest大納海外信託呢? 但怕的就是海外錢匯會不見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14 05:08:00
如果只有1000萬要處理,遺產稅方面按實申報就好,根本不需特別考慮,原po的問題就是要獨吞遺產如何處理而已,誰對誰好,誰對誰錯先不論,長輩意識清楚,行為能力很強的話,是有可能發動些法律程序,造成單一繼承人獨得遺產效果,不過感覺沒那麼罩得住,不然原po不會一直想找辦法解決,有些人甚至不喜歡爭,但原po預期有人會來爭,且家境優渥,家境優渥代表著有能力負擔一些法律事務處理費用跟時間...-.-真要爭哪裡有那麼好交代?
作者: ameryu (雨龍千尋)   2016-12-14 09:36:00
同意opm大說的,另外提供一點讓原po參考,如果你的對手請來一位具有財金精算背景的高人來指點,請問你有幾成把握,幹掉對方?還要耗費體力精神在那邊走法院,如果你確定你打算接受「最糟糕的狀況」,Just do it ! 你先想清楚,是為了爭一口氣,還是為了爭一口飯,兩者是不同的,有的人可以為了爭一口氣,寧可選擇「玉石俱焚」,最後,您再去想想人性的貪婪之處。應該會比較有方向,你想主張你的權益,但對方,卻能夠想盡辦法,扯你後腿自己評估看看,那一個比較划算?
作者: baccat (好有趣~真好玩)   2016-12-14 13:07:00
這個案例其實很簡單啊...為什麼討論串好複雜阿~保單指定受益人 並非跟民法繼承篇走 所以沒特留分問題除非受益人是填"法定繼承人" 再看是否註明依民法繼承篇走買保單 就算實質課稅 也只是回拉遺產總額 核課並不影響受益人領取保險金的權益類似 身故前兩年贈與 只會回拉遺產總額 並不會要受贈人吐錢...所以此例 1.遺產倘若未超過額度 根本課不到稅2.買躉繳商品 實質課稅後 回算遺產總額3.指定受益人兒子 要被保人身故後 兒子領到錢 結束1000萬事小錢好處理 沒那麼複雜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14 19:57:00
個人推測那些財產處理的合法性都沒那麼靠的住,也沒辦法多正常的簽立保單...-.-大概都有點會留下問題被擊破的困難
作者: baccat (好有趣~真好玩)   2016-12-15 00:46:00
倘若都是長輩的 原則上就不會有太大問題~生前的財產處分 繼承人哪有說話的餘地 又不是遺產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15 05:41:00
您可以去查查舊新聞,長輩意識不清家族爭產反目的新聞不少,趁死前轉移財產不讓其他繼承人分配的也一堆,纏訟多年的有,甚至手足爭產同歸於盡的都有,這種事在法律面上有爭議,非法律面也有問題,需要擺平的也許是人心...-.-可擺不平
作者: baccat (好有趣~真好玩)   2016-12-16 00:01:00
這時須看是否有自主能力 倘若是自行決定而非挪用 難告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2-16 06:30: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能力越強,麻煩越大,官司贏了,不見得能保住命1000萬遺產在遺產稅上連起徵點都不到,不是大事,生活中為了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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